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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施工工艺方案与规程1材料要求1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入口/出口控制装置(读卡机、验票机、地感线圈、电动闸门机、智能摄像机)、车位探测器、信息管理引导系统、中央管理主机、通信(电话)管理设备、传输线缆规格及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进口产品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商检证明和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1.2 进场设备、材料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1.3 有源设备进场后应进行通电检查,根据设备技术说明,核查设备工作状态应显示正常,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关断。1.4 产品附件应齐全;固定螺栓等紧固件均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防松平垫
2、、弹簧垫等配件应齐全。2主要机具2.1主要工具应包括:电工扳手、活动扳手、剥线钳、尖嘴钳、螺丝刀套件、网线钳等2.1主要机具应包括:冲击钻、手电钻、打磨机、切割机、砂轮机。2.3主要测试仪器仪表应包括:万用表、便携式计算机、逻辑笔、兆欧表、网络测试专用工具等。3作业条件3.1 设备前端、控制机房的土建施工及机电管线敷设已完成。3.2 电源到位并已完成施工,具备安装条件。3.3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信息接驳点的管路已经完成预埋,位置符合设计要求。4施工工艺4.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工艺流程应符合图8.4.1的规定:导管安装一线缆敷设一系统前端设备安装一监控主机设备安装一系统调试图8.4.1停车
3、库(场)管理系统工艺流程4.2 导管安装施工工艺应符合DB11/T1832.17-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第8章的规定。4.3 线缆敷设除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章节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感线圈引出至控制机箱的线缆应采用金属导管保护,并固定牢固;(2)220V电源导线应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别敷设,当采用同一槽盒敷线时,应采用隔板隔开;(3)室外配线与设备连接处,保护导管应采用滴水弯方式进出线;(4)暗敷在安全岛内的电线导管应按照设备安装位置准确定位;电线导管始端和末端的管口应高出地面30cm,穿线施工前管口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4.4 系统前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
4、规定:(1)引入强电电源的设备、电动伸缩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2)电动伸缩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等电位联结应符合DB11/T1832.17-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第16章的规定;(3)电动闸门机、读卡机、磁卡机、验票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动闸门机、读卡机、磁卡机、验票机安装位置应平整,保持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15%o,采用四个不小于M12的膨胀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防松紧固配件应齐全,所有设备均应固定牢固不得出现松动或摇摆现象。具体安装做法见图4.5 3小意;图8.4.3电动闸门机、读卡机、磁卡机、验票机安装示意
5、图2)由金属机箱、马达、变速器、动态平衡器、控制器、挡杆等组成的电动闸门机设备安装水平度及垂直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挡车器箱体与基础完全贴合,其箱体水平,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15%o;3)读卡机宜与出票(卡)机和验票(卡)机合放在一起,安装在车辆出入口安全岛上距离电动闸门机距离宜为2.4m2.8m,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宜为1.0m-1.4m,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方便驾驶员读卡操作;4)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措施。(4)车辆出入光电、红外线、地埋感应线圈等检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电发射和接收装置安装应相互对应,接收装置应避免太阳光线直射;2)地埋环形感应线圈的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
6、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环形感应线圈埋设深度距地表面宜为30mm-50mm,长度不小于1.6m,宽度不小于0.9m;感应线圈应埋设在车道居中的位置,与读卡机、闸门机的中心间距宜保持在0.9m12m;3)线圈槽中应按顺时针方向放入34匝电线,线径应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软铜线,导线外绝缘层应耐磨、耐高温、防水。放入槽中的电线应松弛,不应受力;4)当线圈槽埋设的路面如有钢筋时,应离开钢筋15Omm以上;若无法避开,应增加2匝线圈,在确保探测线圈灵敏度的前提下,线圈槽填充密封后线圈及馈线不外露;5)感应线圈地槽切割时,转角处应采取圆弧处理,防止混凝土割伤线圈;6)环形线圈0.5m平面范围内
7、不可有其他金属物,不应碰触周围金属;7)线圈埋设完成后应采用沥青、环氧树脂、水泥砂浆等材料将槽口密封固化,防止雨水进入影响检测。(5)车位探测器及信号指示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位探测器及车位状态信号灯宜安装固定在桥架的下方,当采用电线导管施工应固定在接线盒的下方,固定牢固,车位状况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应在车位前方,安装高度与车位探测器一致,以车辆行驶时都能看到且不被两侧立柱阻挡为准。具体安装做法见图8.4.2示意;2)超声波车位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处于车位的正中央,安装高度应大于2.1m;3)视频车位探测器应安装在车头前上方的位置,安装高度宜为2.2m2.4m,以视频探测器能探测到车牌为准;4
8、)车位状况信号器在车道出入口安装时应安装在明显位置,其底部距地面高度宜为2.0m2.4m;5)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在室外安装时应考虑防水、防撞措施,安装在停车位上时高度应高于2.1m;6)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引导信号;安装高度应为2.Im-2.4m;显示器的规格一般不小于1Om长,0.3m宽。(6)智能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智能摄像机安装前应进行通电检查和粗调,对其功能及电源同步情况进行检查,处于正常状态才可进行安装;2)智能摄像机采用立杆安装固定时应直接采用不小于M12的膨胀螺栓将立杆固定在混凝土基础(安全岛)上,垫片及紧固螺帽应齐全,固定牢固,无晃动。智能摄像
9、机安装在立杆顶部,其防护罩、万向节、抱箍安装应灵活且牢固;3)智能一体摄像机安装时直接将设备自带的安装吊杆、法兰盘、摄像机采用设备自带螺钉组装固定;4)室外安装的智能摄像机应采取防雨、防腐蚀措施,摄像机护罩与安装架之间应做防水处理;5)智能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角度应处于不宜受到外界损伤的地方,应满足车辆号牌字符、号牌颜色、车身颜色、车辆特征、人员特征等相关信息采集需要,摄像机安装高度1.2m-4.6 5m,视频识别距离及俯视角度应在系统调试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至满足使用要求为准。4.7 监控主机设备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章节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控主机等终端设备在控制台上安装应平稳
10、、便于操作,台内插接件与设备连接应牢固,接线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2)监控主机及屏幕的安装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否则应采取避光措施;(3)系统宜采用双路电源末端切换的专用配电箱供电。4.8 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系统接线进行检查,检查系统供电电压、极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产品安装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的接线图检查线缆应接入正确的接线端子上,接线时应注意区分电源正、负极,输入、输出端,前端设备的输出接地端(GND)应与停车场控制器的接地端(GND)联接到位;(2)对车辆检测地感线圈调试,可采用一辆车或一根铁棍(C1OX20Omn1左右)压在感应线圈上以检测感应
11、线圈的反应,具体调试内容应参照产品技术资料,但应重点调试车辆检测器的灵敏度和工作频率,以取得较高的灵敏度,并适应现场的工作环境;(3)对入口、出口车道上车辆识别功能及识别方式进行调试,对于通过智能卡或其他相应方式应对出入识读装置的识读功能、识别距离及识别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设置的出票/验票装置应查看出票/验票信息的准确性;对车牌识别系统应检查车牌识别功能和自动抓拍功能,车牌识别率应298%,;系统应能将识读信息传递给管理/控制主机,也可通过管理/控制主机的指令进行操控;(4)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车辆进入、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车牌号复核、车辆导向信息应显示正确。监控主机能对整
12、个停车场的收费统计和多个出入口进行监控管理,并能独立运行和自动计费及收费金额显示功能;(5)检查电动闸门机起/落杆操作的自动和手动功能,自动起/落杆的速度、通行宽度及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手动控制电动闸门机起/落杆应安全可靠。砸车系统调试(需配合地感线圈进行),在横杆下落过程中检测器碰到阻碍时,能自动将横杆抬起,避免横杆砸坏车辆。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功能的调试,电动闸门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能立即将横杆抬起放行车辆;火灾警报解除后,经人工复位后,电动闸门机才能恢复正常工作状态;(6)对车位引导功能进行调试,通过车辆检测器或红外对射检测器计数检查应能正确显示车位信息,包括总车位、剩余车位信息等应实时可靠
13、,车位指示牌应能正确显示动态信息和行车指示信息。监控主机管理界面显示应实时同步;(7)对系统报警功能进行调试,当系统出现违规识读、出入口被非授权开启、故障等状态和非法操作时,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需要向现场、监控中心发出可视和(或)可听的通告或警示;(8)对系统与控制主机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车库管理系统的管理和控制能力调试。D对系统通电情况进行检查,调试软、硬件至正常状态,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2)对系统的设置功能调试,包括:对操作权限、日期、时间、收费标准进行设置,按车型、停车时间计费设置收费标准等;3)对车辆图像对比系统功能调试:检查图像清晰度;出口车辆的图像信息与持卡及入口车辆的图像信息
14、应一致,图像一致车辆放行、图像不一致启动报警功能;4)管理主机从车辆探测器获得的车辆占用信息应实时可靠,引导信息反馈到指示信号器应有效,车位数量和占用情况在各级显示屏和管理界面应同步显示;5)停车场系统报表及其打印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6)停车场管理系统与视频安全监控、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集成联网和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工作正常、稳定,并能实现集成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自动化集成管理与控制。5质量标准5.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停车库(场)系统应根据竣工文件对出入停车库(场)的车辆以编码凭证和(或)车牌识别方式进行识别;(2)系统设置的电动闸门机等挡车
15、指示设备应满足通行流量、通行车型(大小)的要求,电动阻车设备应满足高风险目标区域的阻车能力要求;(3)具备车位引导功能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功能应能显示车位信息,包括总车位、剩余车位等,动态信息显示和行车指示应准确无误;(4)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挡车/阻车设备应有对正常通行车辆的保护(防砸车)措施,宜与地感线圈探测等设备配合使用;(5)停车库(场)内部设置的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应符合竣工文件要求,封闭式地下车库等部位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6)停车库(场)系统的报警功能,其检验应确认,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系统应能实时报警。5.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读卡机(I
16、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与电动闸门机安装应平整,保持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读卡机应方便驾驶员读卡操作;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2)读卡机与电动闸门机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3)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与电动闸门机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注意与环境相协调;(4)智能摄像机安装的位置、角度,应满足车辆号牌字符、号牌颜色、车身颜色、车辆特征、人员特征等相关信息采集的需要;(5)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6)车位引导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