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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会诊和结果追踪制度转诊服务,是指家庭医生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发现患者有进一步专科诊疗需求的,可将患者转诊至相应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专科或专家处就诊。诊疗完毕后,由二、三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回家庭医生处,接受随访或延续性治疗。双向转诊可以使患者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并有助于医保经费的合理支出。(一)与卫生院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下,村卫生室与卫生院签订协议,建立双向转诊的协同服务关系。设立双向转诊工作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双向转诊的工作制度、转诊标准、工作流程与规范。(二)开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提供上级医院检查预约服务。为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特别是签约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便捷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开通上级医疗机构检查预约服务,通过家庭医生,为有需要的患者(特别是签约对象)预约上级医疗机构的相关检查。(三)主动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病人。对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特别是家庭医生上转后结束诊疗的下转病人,卫生院要主动接收,并安排在相应的家庭医生处接受随访或延续性治疗。(四)提供远程视频会诊服务。可在信息化技术支撑下,为有需要的就诊患者提供远程视频会诊服务,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