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有限公司粮油以及贸易产品成本核算标准与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集团有限公司粮油以及贸易产品成本核算标准与规范.docx(2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集团有限公司粮油以及贸易产品成本核算标准与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粮油以及贸易产品成本会计核算,提高产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强成本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中粮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粮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相关业态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中粮集团财务部对粮油及贸易产品成本核算实行统一指导、监督与考核的管理模式。第四条中粮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粮油及贸易成本核算办法;明确账务
2、处理相关规定;考核评价分子公司成本核算管理情况。第五条各分子公司负责按照中粮集团财务部要求核算粮油及贸易产品成本;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改进产品成本核算工作。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原则和要求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产品成本核算原则和要求C产品成本是指可计入存货价值的成本,包括按特定目的分配给某项产品的成本总和。第七条产品成本核算除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会计分期、权责发生制原则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核算要求:(-)正确划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成本、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费用不得计入产品成本。(二)合理划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3、C期间费用是指不能合理归属于特定产品,只能在发生当期转为费用的“不可储存的成本”。(三)正确划分各会计期间成本费用界限。由本月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全部计入本月产品成本,不得跨期计入成本。(四)正确划分不同成本对象费用界限。能分清应由某种产品负担的直接成本,应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不易分清应由哪种产品分担、各种产品共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采用合理的分摊分配方法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并保持一贯性。(五)正确划分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的界限。全部完工产品成本计入该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全部尚未完工产品成本计入该产品生产成本的“月末在产品成本”;既有完工又有在产的产品成本,应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分别确定完
4、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第四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第八条成本对象可以是一件产品(包括半成品)、一个部门(生产中心或装置、车间)或一项服务等。成本对象可以分为中间成本对象和最终成本对象。中间成本对象(也称成本中心)是指累积的成本还应进一步分配的归集点,通常是一个生产车间、某个生产中心等。最终成本对象是指累积的成本不能再进一步分配的成本归集点,通常是一件产品。根据粮油行业连续生产、顺序进行的特点,成本核算应分别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成本。按产品品种的核算对象包括:(-)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
5、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制造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O(二)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半成品:指经过初步加工,存放于车间或者仓库,尚需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形成产成品的产品,包括可供出售的自制半成品。(三)生产、加工的辅助产品(水、电、汽等)。第九条按计入产品成本的各种用途分类,成本项目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以及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包括企业的各种原料、玉米、豆粕、DDGSx苜蓿草等)、外购半成品、有助于产
6、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如维生素、添加剂等)以及其他直接材料。(二)直接人工,指直接生产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C(三)燃料和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包括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及动力费(包括生产耗用的水、电费等)。(四)制造费用,是指各生产车间和生产管理车间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以及虽然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需要分配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电费、折旧、环模、蒸汽等。电费。指用于生产耗用的电力费用。折旧。指生产车间的各种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包括直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和车间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环模。指用于当月生产实际耗用的环模成本。蒸汽。指用于
7、生产耗用的蒸汽费用,如外购蒸汽。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的其他一般支出。例如:为生产发生的租赁费、办公费、保险费、运输费、差旅费、试验检验费等。如果用于外购半成品成本金额较大,可以将“外购半成品”单独列为一个成本项目;对于外部加工费成本较大,可以将“外部加工费”单独列为一个成本项目;如果产品成本燃料和动力费金额较小,也可将其并入“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第五章产品成本计算制度第十条产品成本计算制度是指为编制财务报表、进行日常计划和控制等形成的成本计算程序,应与财务会计系统结合进行常规成本的计算。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实际成本计算制度,并将其纳入财务会计主要账薄体系C第六章成本类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第十
8、二条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归集成本项目时,应符合中粮集团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存货的核算涉及三个环节: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一、采购环节(-)采购的业务类型存货的采购经营中实际存在的业务类型主要为收购业务、国内采购业务、进口业务三种类型。收购业务是指公司自农户收购农产品,并直接向农户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业务,包括自主收购业务及委托收购业务。自主收购业务是指公司通过自有仓库或租入仓库直接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委托收购业务是指公司与受托方签订农产品的委托收购合同,在合同收购期限内,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决定每日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数量,委托受托方在产地收购,并由公司向农户开具
9、农产品收购发票。国内采购业务是指公司向贸易商采购大宗商品,并取得贸易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业务。国内采购业务包括直接采购业务及委托采购业务等类型。直接采购业务是指公司与贸易商签订大宗商品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单价直接采购贸易商持有的大宗商品,并要求贸易商在约定地点交货。委托采购业务是指公司提供资金,委托贸易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单价等要求采购大宗商品,并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进口采购业务是指公司与国外贸易商签订大宗商品进口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单价采购大宗商品。(二)采购的业务流程1、采购环节流程(1)收购业务流程自主收购业务中,业务部门对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斤,
10、并向农户开具按照规定权限签章完整的内容包括数量、品质、金额等业务信息的结算单据C农户依据业务部门开具的结算单据向财务部申请领款。付款部门对验收签章、数量及收购价款等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付款,取得农户收款确认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业务部门应每日将收购进度记录及时提供财务部,财务部依据收购进度记录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将购进的农产品计入“库存商品”。月末对于已完成检验并入库但尚未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存货,应根据收购进度记录暂估计入“库存商品”,从而确保当月采购的存货完整入账。委托收购业务中,按照委托收购合同的相关约定,业务部门根据农产品收购进度向财务部提交委托收购合同及按照规定权限签章完整的预付收购
11、资金的书面申请,财务部复核后付款。财务部付款完成后,依据银行付款回单及预付收购资金的书面申请计入“预付账款”。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变更和修正,业务部门需及时提供相应补充协议。受托方对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斤,并向农户开具按照规定权限签章完整的内容包括数量、品质、金额等业务信息的结算单据。业务部门应及时取得受托方开具的当月入库农产品的结算单据,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业务部门应每日将收购进度记录及时提供财务部,财务部依据收购进度记录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将购进的农产品计入“库存商品”。月末对于已完成检验并入库但尚未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存货,应根据收购进度记录暂估计入“库存商品”,
12、从而确保当月采购的存货完整入账。(2)国内采购业务流程在直接采购业务中,业务部门按照采购合同编制付款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员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无误并签章批准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采购合同对付款申请进行复核后执行付款。付款完成后,依据银行付款回单及上述单据计入“预付账款”。按照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贸易商在指定地点交货并由业务部门进行验收。业务部门应及时取得上述实物流转单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采购发票),取得时间不应晚于该合同约定采购大宗商品全部入库后30日。业务部门取得采购发票3日内应编制发票交接单转交财务部。对于入库后超过30日仍未取得采购发票的存货,业务部门应当做出书面说明并
13、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采购发票和发票交接单确认存货,计入“库存商品”。每月末,业务部门应当统计贸易商已交货尚未取得采购发票的大宗商品数量,根据合同约定价格及相关费用等信息准确计算编制存货入库暂估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员按照规定权限签章后转交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据其将已入库但暂未收到发票的存货按估计成本计入“库存商品”,从而确保当月采购的存货完整入账。在委托采购业务中,按照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业务部门根据大宗商品收购进度向财务部提交预付收购资金的书面申请,财务部进行复核后执行付款C付款完成后,依据银行付款回单及预付收购资金的书面申请计入“预付账款”。合同执行
14、过程中如出现变更和修正,业务部门需及时提供相应补充协议。按照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依据经受托方签章的已收购大宗商品的库存情况表来确定收购大宗商品的入库数量。业务部门应根据库存情况表及时向受托方索取采购发票,取得时间不应晚于该合同约定采购大宗商品全部入库并验收后30日。业务部门取得采购发票3日内应编制发票交接单转交财务部。对于入库后超过30日仍未取得采购发票的存货,业务部门应当做出书面说明并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采购发票和发票交接单确认存货,计入“库存商品”。每月末,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受托方签章的已收购大宗商品的库存情况表和发票取得情况,统计已入库尚未取得
15、采购发票的大宗商品数量,根据合同约定价格及相关费用等信息来准确计算编制存货入库暂估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员按照规定权限签章后转交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将已入库但未收到发票的存货按估计成本暂估计入“库存商品”,从而确保当月采购的存货完整入账。(3)进口采购业务流程进口大宗商品按离岸价结算的情况下,业务部门应及时取得进口大宗商品的提货单、质检单等进口单据,并于取得后3日内签发进口业务通知单,连同供应商开具的形式发票、进口合同一并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将进口大宗商品计入“在途物资”。对于大宗商品到岸前发生的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支出,业务部门应在大宗商品报关前取得相关单据并于3日内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增加
16、相应进口存货成本计入“在途物资”。大宗商品到达港口并取得港口出具的磅单后,业务部门应在3日内将大宗商品到港相关信息提交财务部,以将进口大宗商品成本从“在途物资”结转计入“库存商品”。进口大宗商品按到岸价结算的情况下,业务部门应及时取得进口大宗商品的提货单、质检单等进口单据,并在货物到岸后3日内签发进口业务通知单,连同供应商开具的形式发票、进口合同一并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据其将进口大宗商品计入“库存商品”。对于进口大宗商品自到岸至完成报关入境期间发生的报关费、港杂费、进口关税等支出,业务部门在收到相关单据后3日内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增加相应进口存货成本计入“库存商品”。如果在相关费用发生当月未取得相关费用的单据,业务部门应在费用发生当月合理估计相关费用金额,提供包含品种、数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