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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银区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通知(白市政办发2015)1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针对农村广大低收入家庭最迫切风险需求设计的一项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延伸和补充,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扶贫手段,在缓解农民群众因灾或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提高
2、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区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保险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二、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一)实施主体。根据白银市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规定,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工作。(二)目标任务。2018年各乡镇、纺织路街道参保率达到60%以上。(三)工作安排。各乡镇、纺织路街道要加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以村为单位做好目标任务的收缴工作,以“应保尽保”的原则全力推进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面承保。1、参保对象:参保对象
3、为白银区域内出生28天至75周岁身体健康农村居民。2、缴费标准:20元/人/年(一人最多限购5份)。3、保险责任: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对每一名参保人给付的保金以18000元为限,承担的意外责任包括因自然灾害、意外医疗、治安纠纷、交通、劳作等事故引发的伤害致身故、残疾、烧伤等(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15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在15000元内给付残疾保险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给付医疗费3000元)。4、参保方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投保。5、业务办理:由各乡镇、纺织路街道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确定一
4、名联络员。各村确定一名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管员负责收取保费、发放交费收据;由各村专管员统一将保费划转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收费账户。6、参保流程: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按乡镇街道统一出具团体投保单,次日零时生效,保险期一年。7、宣传时间:3月29日至4月20日,各乡镇、纺织路街道、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彩页、明白纸、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等方式,积极宣传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我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顺利进行。8、缴费时间:保费按照二个阶段上缴到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第一阶段为4月20日至5月20日;第二阶段为5月21日至6月20日。9、参保工作联系人:中国人寿白银分
5、公司团险部业务经理(李军电话:、李建刚电话);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服务电话0943。三、工作要求1、各乡镇、纺织路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确认识金融保险政策,明确金融服务站工作职责,积极宣传、推广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主动加强与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的配合协作、沟通联络,努力提供便捷的保险工作服务,实现以村为单位的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2、中国人寿白银分公司要强化理赔服务,按照“快速、便捷、简单、实用”的原则,建立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安排专人做好理赔售后服务,对理赔不到位、不及时的现象,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3、区金融办将各乡镇街道参保情况
6、做为年底综合考核对乡镇街道评分的重要依据,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奖励。4、各乡镇、纺织路街道于3月30日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至区金融办(通过OA发送至区金融办公文收发员,联系电话:)。并于4月20日前组织召开好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培训会。附件:白银区2018年度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务分解表白银区2018年度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务分解表单位:人乡镇名乡镇常住人口数2018年度应参保人数参保率水川镇247361484260%四龙镇11145668760%王觇镇10249614960%强湾乡9885593160%武川乡13630817860%纺织路街道3376(三村人数)202660%合计73021438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