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703224 上传时间:2024-04-1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1.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2023.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5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6月8日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鉴定机构的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冲

2、击地压矿井鉴定是为确定矿井冲击地压属性和等级开展的技术性工作。本办法所称矿井,包括生产、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井工煤矿。第四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第五条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本省(区)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电子档案和数据库。第二章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的鉴定工作依据综合指数法(附件)等方法,冲击地压矿井危险等级鉴定结果分为无、弱、中等、强(严重)四级。第七条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为冲击地压事故的,该矿井直接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并进行煤层

3、和冲击地压矿井危险等级确定。第八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开采方式和周边矿井等情况,参照冲击倾向性鉴定规定等对可采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进行评估,当评估有冲击倾向性时,应当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施工的依据,并在建井期间完成煤层(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第九条根据冲击地压现象、煤层(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煤层冲击危险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有冲击地压煤层。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应当进行煤层(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二)埋深超过40OnI的煤层,且煤层上方IoOn1范

4、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三)开采煤层埋深大于800m。(四)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或经鉴定为冲击地压煤层。(五)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六)井田范围内发生震级2.0级以上矿震事件。第十一条煤层(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应当按照GB/T25217.2-2010GB/T25217.1-2010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的范围包括所有开采煤层、布置煤巷和半煤岩巷的煤层等;经鉴定有冲击倾向性的,必须进行煤层冲击危险性评价。第十二条煤层冲击危险性评价采用煤层冲击危险综合指数法,评价结果分为四级:无、弱、中等和强(严重)冲击地压危险。第十三条

5、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危险等级以煤层冲击危险性评价等级最高的结果为准。第十四条经鉴定无冲击地压的矿井在开拓新煤层、新水平、新采区,或者冲击地压矿井实际揭露情况与鉴定条件存在较大差异时,煤矿企业(煤矿)应及时重新进行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第十五条经鉴定为冲击地压矿井的,不得改定为无冲击地压矿井。第三章鉴定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煤矿)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时,应当与鉴定机构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鉴定对象、内容及双方职责等。第十七条煤矿企业(煤矿)提供的基础资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完整,并建立冲

6、击地压鉴定档案,妥善保存鉴定过程中的原始资料。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为有冲击地压研究基础与评价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有冲击地压防治专业研究队伍等基本条件。其中鉴定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执业规则等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并对其鉴定结果负责。第十九条鉴定机构接受煤矿企业(煤矿)委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报送委托鉴定信息。除新建矿井外,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应在签订委托协议90日内完成。煤矿企业(煤矿)取得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结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鉴定煤矿所

7、在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二十条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对鉴定程序、鉴定人员、报告审批、鉴定资料的档案管理等进行严格管控,并建立鉴定方法、指标测定、鉴定结论等内部评审机制。第四章鉴定责任第二十一条在鉴定过程中,煤矿企业(煤矿)提供的相关数据及图纸资料等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甚至干扰鉴定工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鉴定机构对鉴定结果负责,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列附件为本办法的一部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附件煤层冲击危险综合指数法表1煤层冲击危险踪合指教计算表序号评价

8、t指标因素指标区融吩危险翻(W)备注1所冲击地压历史发生次数(加网0AM1222尬332Wi开采深度Wf400m1400mf600m2600mf800m3800mf1000m4心IOOOm53FjJM层厚度(M).1.3m11.3m3.5m23.5m8m44队煤踊性能量指数(叫”叫10M-135dS151M-135d15M-18d202MI.8冷2037Wi顶板岩层厚度特征参数依)On10煤层上方Ioom范围岩层80m90m28W8地质幅复杂程度简单0中等1复杂2极复杂3表2煤层冲击危险等级确定表冲击危险综合指数指躯间划分冲击危险翱n%=-Ekr-1华0.25无0.250.5弱0.50.75强(严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