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系统安装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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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编号日期b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mm600 m m时,应按图6-6和表6-4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c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d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3. 4. 2. 5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距离应符合表6-5的规定。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表6-5的规定。3. 4. 2. 6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2、45。3. 4. 2. 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表6-5探测器的安装高度h(m)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d(mm)顶棚(或屋顶)坡度0o W1515 30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W6302002003003005006702502504004006008W1010030030050050070010V/W12150350350600600800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3. 4. 2. 8探测器周围().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见图 6-

3、7。3. 4. 2. 9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见图6-8,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0.5m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烧材料填实,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3. 4. 2.10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4. 4. 2.11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3. 4. 2.12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a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b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c不便于使用、

4、维修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3.4. 2.13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气体容易泄漏出来,气体容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气流方向、温度等各种条件来确定。见图6-9。a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应安装在下部,一般距地0.3m。且距气灶小于4mm的适当位置。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编号日期b人工煤气密度小且比空气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上方,距气灶小于8m的排气口旁处的顶棚上。如没有排气口应安装在靠近煤气灶梁的一侧,架高与探测器的关系见342.4条规定。c其它种类可燃气体,可按厂家提供的并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技术条件来确定其探测器的安装位置。3.4.

5、 2.14红外光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有充足的视场,发出的光束应与顶棚保持平行,远离强磁场,避免阳光直射,底座应牢固地安装在墙上,安装高度见图6-10。3. 4. 2.15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3. 4. 2.1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3. 4. 2.17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3. 4. 2.18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如装上防护罩)。3. 4. 2.19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 + ”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3. 4. 2. 20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3. 4.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3. 4. 3.1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扭,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3. 4. 3.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3. 4. 3. 3手动火灾

7、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3. 4.4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3. 4, 4.1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3. 4. 4. 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3. 4. 4. 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3. 4. 4. 4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

8、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3. 4.5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3. 4. 5.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规定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见图6-11。3. 4. 5. 2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

9、编号日期a屋顶、楼板施工己完毕,不得有渗漏。b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c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3. 4. 5. 3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3. 4. 5. 4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50.2m, 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

10、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b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c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d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3 . 4. 5. 5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

11、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Q,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b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c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d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

12、于4。,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Q,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4 .4.6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3.5调试要求(图6-12):3.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

13、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3.5.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3.5.3 5. 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编号日期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3. 5.4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3. 5. 4. 1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3. 5. 4. 2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14、。3. 5. 4. 3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3. 5.5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3. 5. 6按设计要求分别用

15、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3.5.7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3. 5.8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3. 5.9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3. 5.10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3.6系统验收程序3. 6.1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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