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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制23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002-04-01-16951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J9号,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地理坐标(122度2分38.399秒,37度24分43.1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体育用品制造244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2、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002-04-01-169514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18.6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324号),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
3、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19号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根据引用的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水环境能满足相关质量标准。项目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防控:根据威海市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21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4、及分区管控: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限及分区防控: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用水量和用电量均不大;固化、烘干采用电加热,不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及装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以生活用水为主,水帘和水磨补水较少,不属于高水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无新增用地,不占用耕地,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
5、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威环委办202315号)要求,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控要求,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19号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属于羊亭镇,该文件对羊亭镇的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羊亭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一览表类别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分析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
6、意改变土地用途。2 .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 .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4 .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燥锅炉、20蒸吨/小时以下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新(改、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5 .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19号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
7、,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不在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内,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的行业,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满足羊亭镇空间布局约束的要求。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r1.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应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项目喷漆车间密闭,烫芯、固化、拉漆、喷漆、烘干、工序设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项目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采用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
8、符合辆,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 .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辐射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要全部入网,严禁直排污水;达不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入网要求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附脱附+催化燃烧
9、组合式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1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漆雾去除效率100%,VOCS去除率可达到85%,满足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要求,VoCS排放量可实现等量替代,不会超过区域允许的排放量,满足染物排放管控的要求。项目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达标排放并入管网。环境风险防控1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 .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
10、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3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减排措施。在企业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因危废暂存间出现渗漏情况污染所在地土壤环境,
11、满足环境风险管控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平。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冬季依托集中供暖符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3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4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或使用空调制热
12、,不单独建设用燃料的设施,制定节用水措施方案,满足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及国家发改委令第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2023.12.30施行)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拟建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之列,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选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
13、业2010第122号),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三类“淘汰类”第一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所列淘汰设备。3、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19号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根据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总体规划(20172035),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见附图1),符合土地利用政策,选址符合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规划要求。项目租赁厂房位于威海连城智谷产业园内,该产业园由威海温商智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水、电供应满足工程要求,选址合理。通过与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
14、2030)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该总体规划的各项红线管控区域内,符合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4、与环保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与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1885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3。表2本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53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项目所用油漆的固体含量75%,属于高固体份
15、原辅材料符合2、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工业涂装行业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项目油漆、稀释剂、环氯树脂胶均密封储存,喷漆车间密闭,烫芯、固化、拉漆、喷漆、烘干、工序设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工业涂装行业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项目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式处理工艺,漆雾去除效率100%,VOCs去除效率为85%符合4、加强监测监控。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19项目采用的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