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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改善我区农村出行条件,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自治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即自然村(屯)道路畅通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并同步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建养并重”的原则,启动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生产保障能
2、力,全面提升群众出行服务水平。(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XX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建设,将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自然村(屯)道路全部纳入村道进行管养。(三)实施原则。一是“三同时”原则,即安防工程必须与通畅工程或提升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原则,确保完工一条就能够安全使用一条,不留安全隐患。二是实施达等必列养原则,即按农村公路标准建设验收的通屯路,按“应纳尽纳”原则,全部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里程,列入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养护范畴;其
3、他不具备农村公路列养条件的,应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养护。二、工作任务(一)实施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对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硬化,通3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道路,按路面宽度4.5米标准建设;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道路,按路面宽度3.5米标准(含错车道)建设。(二)实施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1 .对已硬化但路面严重破损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重建。2 .对已硬化但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加宽。(1)对通5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低于4.5米的,按4.5米标准加宽。(2)对通30户(含)至50户的自然村(屯)道路,
4、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按4.5米标准加宽;路面宽度3.5米以上(含)至4.5米以下的,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3)对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按3.5米标准(含错车道)加宽;路面宽度3.5米以上(含)至4.5米以下的,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S)实施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XXX公里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进行隐患治理。具体建设任务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文件为准。(四)结合“三项工程”,同步设计、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在规划设计通畅、提升、安防工程时,统筹考虑途径山区自然村(屯)的停车需求,通过在过村(屯)路段设置加宽车道、弯道、建设错车道、平
5、整路侧弃土场、绿化用地、零散“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方式为停车困难的自然村(屯)建设路侧停车位或简易停车场,完善标志标线,满足村民的停车需求,减少占道停车现象。三、组织领导XX区农村公路“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工作,发挥协调调度工作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四、职责分工(一)区交通运输局1负责组织两镇开展项目事前备案工作,并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按照XX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编制年度建议计
6、划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审批部门审批下达。负责开展项目“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交通端项目数据填报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监督、检查并上报XX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 .加强绩效考核,指导和督查XX镇、XX镇按质按量完成建设计划任务。3,管理项目库计划外的XX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库(项目库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确认为准)并编制年度建设计划。4 .负责组织督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XX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流程做好项目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核和要素保障。负责筹集项目县级自筹资金,根据XX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按照有
7、关规定做好资金支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对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一般耕地无法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或耕地“占补平衡”的,不得通过初步审核,不予备案。5 .按照技术标准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6 .负责“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7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将工程完工后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并进行管理和养护。8 ,负责对下达XX区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本级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二)区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进行符合政策投向项目事前备案和申报工作,落实项目前期经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S)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为涉
8、及产业发展的“三项工程”项目协调使用涉农及乡村振兴资金,配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四)区财政局1监督区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财政端资金数据填报工作。9 .参与区本级项目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五)区乡村振兴局1 .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项目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参与绩效考核工作。2 .负责制定本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三项工程”的指导意见,配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六)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土地审批等问题。(七)XX镇、XX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完成“乡村道路”
9、三项工程建设任务,协调解决“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用地、征拆等前期工作。积极摸排群众需求迫切、经济效益高、可行性强的自治区库外道路通畅、提升和安防项目,按照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组织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做好项目收集、汇总、初步审核等项目管理工作。(A)区交警大队配合并指导各部门做好隐患路段排查、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参与“三项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五、建设标准(一)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及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执行。推荐使用不低于18厘米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通景区路段推荐使用不低于6厘米厂拌冷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路面宽度为4.5米的道路路
10、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为3.5米的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路段在保证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建设标准。道路建设要与当地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旧路,完善排水等设施,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输保障能力,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串联多个自然村(屯)的道路,按所串联最高户数的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及补助标准执行。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对涉及资源、旅游、产业的道路,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向乡村旅游景点、农产品集散地、产业基地等延伸并适当提高建设及补助标准。除以上情况外,如当地意愿强烈,且在用地和自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但
11、补助标准不提高。(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标准。参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执行。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线遮挡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实现对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对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示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其中,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的采购、安装、维护由公安部门负责,建设经费由区财政部门落实。
12、科学合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经过学校、农贸市场等混合交通量较大的路段,适当提高。(三)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建设标准。自然村(屯)停车设施按照“村民自愿、项目配建、经济适用、村民管理”原则实施。对于村民有意愿、在公路路侧、具备建设停车位的位置,项目单位应帮助村民完成停车位平整、硬化建设。鼓励结合当地地形,在与当地农民协商后多点分散设置。停车设施应完善相关安全、指示和警示标志标线。六、管理养护XX区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达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的自然村(屯)道路纳入村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
13、45号)要求进行管养。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管养主体责任,通过申请上级补助、本级财政配套的方式落实养护资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养护,指派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养护工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工作。关于未达标的通屯路,按照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可参照村道管养方式进行管养,也可通过“以工代赈”等途径组织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工作,养护资金可由乡村振兴资金解决。自然村(屯)停车设施由XX区人民政府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确定权属和管理养护职责和经费来
14、源。鼓励通过开发停车场的广告等经营性收入补贴管理养护支出。七、组织保障(一)强化要素保障。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要吃透政策、用足政策,积极上报项目,尽最大可能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将获批的项目数和投资额提高到与XX区经济体量相衬的地位,有效拉动经济发展。(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路长制”的组织体系作用,通过各级路长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
15、村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广泛动员群众支持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配合做好用地等要素保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建设的强大合力。(三)加强联合督查。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发改、财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到位的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区通报。(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实、可考核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率等)纳入XX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应当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意见或报告、意见严重失实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