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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及省政府提出的出台家政服务业灵活就业政策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稳定家政服务业市场,持续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企业提质扩容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鼓励家政服务业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残疾人托养、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负责)(二)推进家政服务新业态。鼓励各
2、类市场主体发展共享家政服务平台,允许相关企业共用平台技术,整合各企业资源,匹配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供需要求,实现单一从业人员为多个消费者提供家政服务的功能。鼓励各类平台引入家政服务版块,以多种方式进行家政服务交易,使家政服务的供给渠道更直接、更广泛、更透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三)加快推动以家政服务信用平台使用为核心的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四)举办形式多样的信用平台推介活动。强化“
3、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宣传和应用,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信用平台“家政信用查”手机APP查询服务员信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对接活动,推动家政服务员通过线上与顾客签订用工合同。(市商务局、市妇联负责)二、加大对家政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自有财力以及其他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家政服务业稳企稳岗、对接就业、行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输出、人才培训等方面。(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负责)(六)落实对家政企业政策支持。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商业保险,对通过家政信用平台身份认证的家政服务员按
4、照每人50元标准给予保险补贴。(各县区政府、市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负责)(七)支持县级家政企业建设。强化对县级家政企业培育和支持,引导通过加盟、连锁等形式与中心城市家政企业建立业务联系。鼓励大型家政企业到两县设立分支机构,带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家政服务领域转移。支持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开办县级家政企业。(绥滨县政府、萝北县政府负责)(八)支持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对获得国家认定的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承办企业给予支持,用于增加基地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组织家政企业比照劳务输出基地建设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建设本地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各县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妇联负责)三、
5、加大对家政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九)在大中专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引导和支持专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1+X证书制度试点范围和规模,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支持引进外省市具有较高培训能力和质量的家政企业进驻我市或合作开展培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师专负责)(十)加大家政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家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巾帼家政培训工程、实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支持家政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员短期上岗培训,科学设置课时及选用(编制)教材。各县区政府要以较低成本提供闲置房产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6、,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各县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妇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四、扩大家政服务人员就业范围(十一)建立市级家政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家政公共服务平台,畅通供需信息渠道,实现线上预约,网上对接、签约,推动家政从业者通过网络实现就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十二)积极组织开展家政劳务输出。积极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畅通的家政劳务输出对接工作机制。发挥我市与广东省汕头市对口合作工作机制作用,组织两地家政企业开展对接活动,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培训。对赴省外务工的家政从业人员给予交通费补贴,对推荐家政服务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家政企
7、业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十三)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对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和管理,支持和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向住宿餐饮、商贸流通、生产加工等人力资源不足的领域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每介绍1人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五、提升家政服务行业便民化(十四)为家政服务人员进社区提供便利条件。满足后疫情时代家政服务的市场需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为家政服务员进入服务对象社区建立便利的管理工作流程和制度。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做好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支持家政
8、服务企业对临时集中居住的家政服务员做好生活保障。(各县区政府负责)(十五)鼓励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在新建小区及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增加建设包含家政服务的便民服务设施。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推动互联网与社区家政服务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家政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负责)六、支持家政行业标准化服务、品牌化管理(十六)健全体检服务体系。市商务、卫健主管部门要落实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有
9、关体检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督促指导家政服务企业加强家政服务员体检健康管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鼓励家政服务员将体检结论上传至“家政信用查”平台个人信用记录,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前,授权家政企业或消费者查询,让消费者放心。(市商务局、市卫健委、财政局负责)(十七)严格执行家政服务标准。家政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特别是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热点领域,要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结合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价标准相关标准重点对家政服务企业的综合实力、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10、,划分不同等级,并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改进、提升家政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为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指引。(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十八)支持高端人才到家政服务行业就业。支持鼓励大学毕业生进入家政行业就业或创业,提高我市家政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对聘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家政企业(企业应保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与毕业生签订不少于一年就业合同),要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我市产教融合企业清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负责)(十九)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家政品牌企业。积极引进外省市品牌连锁家政服务企业入驻我市,大力扶持“龙妹”等我市家政行业龙头企业,对在市内注册、经营满一年且年经营规模达5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品牌家政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市商务局负责)(二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照市场化要求,加快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规范自律的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加强宣传,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