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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及集体宿舍的消防工作。3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3.1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和停车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其他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培训、消防档案的管理和消防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3.2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配电箱、机房和仓库的用电安全及电气、输电线路、霓虹灯、灯箱的防火,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报批,以及油漆、木工的安全管理;督促景区施工单位办理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3.3 营销管理部门:负责外卖点、商场、餐厅、商品仓库的消防安全。3.4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集体宿舍、职工食堂、后勤物质仓库的消防安全。3.5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维修间、车库的消防安全。3.6 其他部门:作好档案资料、财务账簿、贵重物品、通讯设备及票房的防火安全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4消防安全的管理1.1.1 工作标准1.1.2 1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明确消防责任。1.1.3 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中规定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
3、材、设备,并指定专人保养和管理。1.1.4 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如有违反,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1.1.5 各部门要作好办公场所及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用电、用火安全和相应的检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或更换。公共场所的用电保护装置由场务管理部门检查。各部门下班后一律切断电源,杜绝事故发生。1.1.6 1.5各部门及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临时动火制度,填写临时动火报批表,报消防中心,经逐级审批并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
4、火作业。动火要求按有关消防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执行。4.1.6场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4.1.7发现火灾隐患时,场务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整改,紧急情况下,场务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4.1.8出现火灾时,各部门及员工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执行。4.2场务管理部消防工作管理4.2.1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中心是景区消防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4.2.2消防中心的日常工作按消防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执行。4.3景区施工过程的消防工作管理4.3.1景区施工时按有关规
5、定对景区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指定专人配合消防中心进行防火监管,制定防火制度,组织施工人员开展防火自查,整改火险隐患。4.3.2施工单位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施工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工地安全。4.3.3现场施工时,场务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对一切火源、电源、焊接、气割和易燃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4.3.4现场施工时,场务管理部门按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4.3.5场务管理部门应作好配电室等重点设施的用电防火安全工作。
6、4.3.6电工、电焊、气割等特种行业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上岗操作。4.3.7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合理摆放,保持适当防火间距,库房内禁止明火。4.3.8木材应合理储存,随时清理。锯末、树皮等应堆积到库区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干净。存放地点禁止一切明火作业。4.3.9建筑工程防火设施的报建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场务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建筑防火的管理、建筑设计的审核和建筑消防竣工的验收。4.4营销部门的消防工作管理4.4.1商场、餐厅及外卖点应作好日常照明、夏季排风系统、空调设备及其线路的安全检查,避免发生超载、短路等现象的发生,若有问题及时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4.
7、4.2商场的营业厅与中转仓库应用防火墙分隔,任何商品堆放不得堵塞通道;餐厅应根据使用面积摆放餐桌,避免堵塞必要的通道。4.4.3商场、餐厅及外卖点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线路。4.4.4商场、餐厅及外卖点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4.4.5商场、餐厅及外卖点进行更新、改建、装修或房屋、设备检修时,如需用电、动火,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4.4.6餐厅、厨房的易燃气体管道、开关、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电源、火源、气源后方可离开。4.4.7餐厅厨房应定期清理烟囱油垢及抽油烟机油垢;厨房不得
8、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油炸食物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防止食油溅出,确保安全。4.4.8仓库管理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仓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勿带明火进入仓库,勿乱拉电线,电气装置应为合格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4.4.9定期作好煤气管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煤气仓库内禁带火种,严禁吸烟和明火。4.5 后勤部门的消防工作管理4. 5.1后勤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纠正员工在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行为。5. 5.2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高瓦数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炉,严禁乱拉乱
9、接电线,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遮光,严禁明火。6. 5.3集体宿舍禁止长明灯现象,人离开房间时应切断一切电源。7. 5.4食堂的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可离开。8. 5.5食堂管理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仓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勿乱拉电线,电气装置应为合格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4.6 景区内大型演出活动的消防工作管理4.7 1景区剧场的顶棚、墙面采用防火材料,安全出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标志和紧急照明设备。4.8 景区剧
10、场舞台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幕布、窗帘与灯具、电气设备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演出结束后,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最后切断电源,方能离开。4.9 室内剧场严禁吸烟,保持通道畅通。4.10 演用的烟花、爆竹、火炬等特殊道具,有关管理部门应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使用保管制度,确保景区和游客的安全。4.7车辆管理部门的消防管理4.7.1车辆行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行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予以排除。4.7.2汽车排气管支管上禁止放置易燃物,避免汽车上的易燃物掉落在排气管上。4.7.3司机应劝阻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并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4.7.4车库存放车辆、物品时,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防火措施,车库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清洗零件时应采用金属洗涤剂或煤油,尽量避免使用汽油,同时不得启闭电气开关。清洗后的余液及用过的棉纱、棉布等应妥善处理,清洗后的机件晾干后方可进行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