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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医院门诊诊疗预约制度1目的为规范我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就诊秩序,缩短患者候诊时间,合理地指导和引导患者就诊,采取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患者优先的措施。2 .服务对象:适用于所有患者,包括出院患者、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3 .内容3.1 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3.2 门诊部成立门诊预约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预约管理工作,保证预约排班、医师请假、停替改诊,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预约工作的顺畅进行,以及特殊情况
2、的应急处理。3.3 门诊预约基本要求:3.3.1预约方式:3.3.1.1电话预约,请拨打。3.3.1.2现场预约:各门诊专科分诊台、挂号收费处预约。3.313网络预约:人民医院患者服务平台预约。3.3.1.4诊间预约:医师在诊治过程中进行复诊预约。3.3.2预约时间:电话预约及现场预约时间均为门诊正常上班时间,患者服务平台预约可24小时无间断预约。3.3.3实行实名制挂号和就诊,就诊者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号和就诊。预约人应提供以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3.3.1预约就诊者的姓名和年龄。3.3.3.2预约就诊者的身份证号码(儿童需提供家长的有效证件)。3.3.3.3预约就诊者
3、的联系方式。3.3.3.4预约就诊者的就诊需求。3.3.3.5非就诊者本人预约的,还应当提供预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3.3.4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3.3.5预约成功后,负责预约挂号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预约人就诊时间、就诊的科室、医师的职称及取消预约的方式。3.3.6预约号为当天当次有效,如患者预约日不能来诊,请提前一天通知医院,以方便安排。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3.3.7对于三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无正当理由爽约患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3.3.8预约患者就诊当天提前30分钟到导诊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
4、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指导患者就诊。3.3.9如果预约医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工作人员应提前电话或短信告知患者,妥善安排患者就诊。3.4门诊预约服务管理保障措施:3.4.1各科室按照门诊部要求时间通过人力资源系统上报下周门诊医生排班表,门诊部确认排班后提交信息科在HIS系统发布。3.4.2普通门诊若不能出诊应于出诊日3日前填写替诊表,经所在专业科室主任同意,报门诊部备案并通知信息科调整出诊信息,出诊医师应严格按规定申请替诊。替诊医师应具有门诊出诊资质,并为同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门诊部负责更改排班信息,妥善安排患者就诊。3.4.3医院通过多种方式对预约诊疗服务进行宣传和公示(患者服务平台、显示屏等),在醒目位置公示预约诊疗流程、服务方式、坐诊医师信息等,方便患者就诊。3.4.4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医务科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