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60573 上传时间:2024-06-2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1988年5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47号文件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为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促进节约用水,特作以下规定: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计划供水、月均取水量在2000吨以上(含2000吨)的用水单位,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月均取水量在2000吨以下的用水单位,应进行合理用水分析工作。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管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工作,负责对用水单位的水量平衡测试和验收进行管理监督。三、本规定所称水量平衡测试,是指用水单位对本单位用水体系进行实际测试,根据其输入水量与输出水量之间的平衡关系进行分析

2、的工作。水量平衡测试应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定。四、用水单位应通过水量平衡测试,完善节水措施,制订合理用水规划,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实现节约用水。在水量平衡测试中发现浪费用水,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进。五、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结束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测试资料,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发给水量平衡测试合格证书。水量平衡测试合格的用水单位,应每隔3-5年复测一次,并将复测结果报送原验收部门。六、水量平衡测试实行分级验收:(一)月均取水量在85000吨以上(含85000吨)的用水单位,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用水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二)月均取水量在85000吨以下的用水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三)由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下达计划供水指标的单位,由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验收。七、用水单位通过水量平衡测试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按照本市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八、不按本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或在测试中发现浪费用水不整治改进的,按照本市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处罚。九、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十、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