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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实施规定1 前言为满足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实施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实施管理制度。规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实施管理的相关要求,适用于本建设项目。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监督管理2.1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2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实施闭环管理。2.3 公司对于工程项目部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事项,将对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1)严重违反安
2、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2)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未发现或无治理措施的。2.4 公司建立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并对工程项目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3 考核评比3.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核评比: (1)公司对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2)工程项目部应与其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3.2 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包括日常管理、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和年终考核,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组织开展,随机检查为不定期进行抽查。日常管理、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及其它安全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3.3 安全生产考核以本制度为依据,针对被考核对象性质不同
3、,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中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工作要求,实施考核。3.4 公司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情况纳入对应被考核对象的年终考核。3.5 工程项目部应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中反映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6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四个等级。4 表彰与奖惩4.1 公司安全生产部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考核初评意见,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4.2 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直接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公司年度优秀单位评选资格,同时按公司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
4、规定,纳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 (1)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备情况没有在公司备案; (2)发生生产安全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一起重伤 3 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在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分包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 (4)出现较大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各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5)劳务管理问题突出,发生较为严重的劳务纠纷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给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损害;4.3 工程项目部发生瞒报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含分包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从发现年度起连续两年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直接考核为不合格。4.4 对获得公司安全生产优秀单位荣誉和奖励的,如调查确认在其考核年度内存在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立即撤消已授予的相关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励,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