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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广西昱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再生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昱盛塑业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7六、结论58附表59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4企业厂区现状图附图5项目周边企业分布图附图6隆安华侨管理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南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
2、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6现有工程自主验收意见附件7企业排污许可证附件8企业入园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昱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再生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1-450123-04-01-93799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地理坐标东经107.887627。,北纬23.06612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3、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宁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1-450123-04-01-937998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m2)13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07年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委托南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就管理区总体规划编制了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8月23日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南环函(2007)431号
4、)。2014年5月,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114号要求,实施5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14年5月20日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南环函12014)55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隆安华侨管理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3平方公里(即363公顷已包括高速公路用地约9.18公顷),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富宁路2号,选址地块属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租赁合同见附件4,广西昱盛塑业有
5、限公司年产12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入园证见附件8,项目建设与园区规划符合。2、项目选址与隆安华侨管理区产业定位的相符合性分析规划产业定位:主要以食品精加工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饮料工业等)、医药保健产业(制药业、医疗设备制造等)、能源材料产业(燃料乙醇、铝业建材、服装玩具、无尘纸、机电工业等)、化工产业(烧碱等基础化工、日用化工、医药化工、化纤业等)、高新科技产业(精细化工、环保与生态、生物医药、新材料应用、电子信息制造等)、仓储物流产业(产品包装业、运输业)、文教科研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产业、科研产业等)、金融房地产业(信息业、金融业、咨询业、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限制发展耗水量大、
6、水污染严重和烟尘大的产业,具体如下:水泥制造、榨糖、木薯初加工、造纸、橡胶制品、制革、金属冶炼、电解电镀、印染、农药、石油加工及炼焦等。规划环评优化产业结构:园区必须坚持规划的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品、造纸及纸制品(不含制浆)、医药、电气机械及器材产业中的轻污染行业。优先鼓励发展能耗低、用水量少、污染轻、效益高的产业。禁止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污染治理难度大或治理技术在经济上根本不可行的项目,对能耗高、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应禁止入园,如制浆造纸、重化工、金属冶炼、燃煤发电等。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的产业中,视产品及工艺情况存在重污染企业的可能,如酒精酿造、木薯淀粉生产、制
7、糖、重化工等,其中酒精酿造、木薯淀粉生产、制糖、重化工存在废水量大,治理难度高的特点,建材、重化工可能存在的废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应慎重考虑。规划环评项目准入条件控制:园区引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经济区的产业定位,以及清洁生产的要求。经济区在引进工业项目时,应明确禁止一些耗水量大,环境事故风险概率大,空气污染、水污染严重的产业进入经济区,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限制类发展产业为酒精、酿造、淀粉生产、制糖、金属冶炼、橡胶制品、电镀、喷漆、水泥等存在着废水量大或废气污染严重,治理难度高的产业。禁止类发展为产业为制浆、重化工、燃煤发电、炼焦业、危险品储运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
8、工业”,不属于禁止类发展产业,根据项目特点,生产废水处理后90%循环回用,能耗较少,不属于高能耗行业,项目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优化产业结构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废旧塑料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获得南宁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项目建设的备案
9、证明,备案文件见附件2。2、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南宁市隆安华侨管理区内,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经现场调查,周边已进驻企业主要产污染物车间均为密闭厂房,各企业按环保要求各自采取一定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同时,拟建项目周边200m内无集中居民居住区,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综合以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选址基本合理。3、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厂区自东南往西北依次为洗选生产车间、办公生活楼及食堂、洗选成品车间。洗选生产线区位于洗选生产车间东侧,生产设备按工艺流程由南向北布设,原料暂存区位
10、于生产车间西侧。并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便捷性,于食堂西侧地块建设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整个生产区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污水处理站位于办公生活楼的下风向。建筑物四周均布置有环行道路,并与厂房外道路相连,运输路线合理,满足工艺生产及消防的要求。(1)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合理,电气出线方便。(2)厂房设有出入口,用于车辆运输原料进厂及成品出厂。综上所述,本工程厂区平面布宜既考虑了厂区内生产环境,又充分考虑厂区污水处理池,方便废水的进入和回用水的循环再用。因此,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角度考虑,本项目平面布置布局较合理。4、项目选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
11、相符性分析表1-1项目建设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情况判定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新建、改扩建废塑料再生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符合所在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应布置于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与周边居住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评文件合理确定,但项目位于南宁市隆安华侨管理区内,于2023年5月29日取得入园证,见附件9。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12、业“,不属于禁止类发展产业,根据项目特点,生产废水处理后90%废水循环回用,能耗较少,不属于高能耗行业,项目与园区规划跟踪评价优化符合生产车间与居住区距离不得小于100米;现有废塑料再生企业如在上述区域内,必须按照当地规划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限期搬迁。产业结构相符。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无学校、医院、村庄等敏感点。废塑料回收要求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含卤素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应与其他废塑料分开进行。不
13、得进口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建设单位收购塑料后应严格按塑料来源进行暂存,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的原材料中不得含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塑料包装物、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不回收不符合需要的废塑料,原料运输到厂后必须先进行抽检,抽检合格才准允入库。符合生产规模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本项目年破碎、洗选废塑料30000吨。符合工艺装备再生塑料项目须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要求,不
14、得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其中,破碎工序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洗技术,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宜采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无磷清洗剂。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要求,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设置减震垫,清洗工序加入适当的碱水进行去油污处理,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符合污染防治企业J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处理后达到合成
15、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经论证生活与生产废水可完全隔绝,且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防止二者混排风险的,单独排放的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排放应满足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企业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废水排至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气浮处理后,90%废水循环回用,10%废水采用A/O工艺进一步处理后排至隆安县那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隆安县那桐污水处理厂。符合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其他废物应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不得露天堆放。本项目所用原料均为外购,主要购买来自塑料分选厂已经过分选清洗的废旧PP/PE塑料(主要为废洗发露、沐浴露瓶等),夹杂物极少。原料、产品均堆放在厂房内,不露天堆放。符合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