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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电信联盟(ITU)2016-05-25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是联合国系统中处理电信事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简称国际电联,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一、发展简史1865年5月17日,法国、德国、俄国、意大利、奥地利等20个欧洲国家代表在巴黎签订国际电报公约,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1868年决定将总部设在瑞士伯尔尼。1906年,德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27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国际无线电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代表在马德里召开第5届全权代表大会,决定把原有的两个公约合并为国际电信公约,制定了新的电报、电话、无线电规则,并将国际
2、电报联盟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ITU),新名称自1934年1月1日启用。1947年,ITU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于1948年从瑞士伯尔尼迁到日内瓦。ITU的机构沿革如下图:二、宗旨保持并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手段;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和应用,以提高电信业务效率;研究制定和出版国际电信标准并促进其应用;协调各国在电信领域的行为,促进并提供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ITU使用的正式语言是中、法、英、西、俄语等5种,其工作语言是英、法、西等3种。三、成员ITU向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开放。各国政府机构可作为成员国加入ITU,民间组织可作为ITU下属各部门的成员加入ITU。目前,ITU有1
3、93个成员国,此外还有来自电信、广播和信息技术领域的部门成员,以及部门准成员组成。四、组织机构ITU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权代表大会,每4年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制定政策,实现ITU宗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总秘书处支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战略方针与策略,管理各种资源,协调各部门的活动等。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ITU于1992年12月7日-22日在日内瓦增开一次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 ITU的改革方案,修订了 ITU的组织法和公约。改革后的ITU,其实质性工作由三大部门承担,即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和电信发
4、展部门(TU-D) o其中,电信标准化局在ITU中居中心地位,由原来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和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从事标准化工作的部门合并而成,其主要职责是:继续承担CCITT的所有工作,研究电报电话技术、操作和资费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制定标准化建议;研究制定统一电信网络标准,其中包括与无线电系统的接口标准,以促进并实现全球的电信标准化。ITUT的工作由设在ITU总部的电信标准化局(TSB)进行管理和协调。下设10个研究组,有近700个国际和与去腥组织、科研机构、电信企业、电信主管部门参与ITU-T的工作。ITU-T通常每4年召开1次世界电信标准化大会,主要任务是:审议与
5、电信标准化有关的具体问题;审议并通过标准化建设。第一次世界电信标准化大会于1993年3月1日12日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大会讨论并审议了ITU-T的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与方法等。ITU-T的任务之一是制定发布标准化建议、标准手册和指南。ITU每年约制定发布210个建议书,相当于每个工作日产生1个新标准或修订标准。在过去10年间,由于实行了新的标准制定程序,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了80%,即10年前制定一项新标准平均需要4年时间,现在只需9个月就能完成。ITU-R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所有无线电通信业务合理、公平、有效、经济地使用无线电频谱以及对地静止卫星轨道;制定有关无线电通信课题的建议;在电信领域内促进和提供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ITUR下设6个研究组。中国于1920年加入国际电报联盟,1932年第一次派代表参加电联全权代表大会,1947年首次被选为ITU行政理事会的理事。1972年5月30日,ITU行政理事会第27届会议通过决议,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中国自1972年起一直是ITU理事国,目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代表我国参加ITU。ITU的组织结构图如下:国际电信大会咨询小组咨询小组咨询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