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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监理内容二零一八年四月1. 设备基础检查验收的要求(1)对设备基础位置尺寸、标高及外观的要求1)对设备基础位置、几何尺寸测量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基础的坐标位置,不同平面的标高,平面外形尺寸,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和凹穴尺寸,平面的水平度,基础的铅垂度,预埋地脚螺栓的标高和中心距,预埋地脚螺栓孔的中心位置、深度和孔壁铅垂度,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的标高、中心位置、带糟锚板和带螺纹锚板的水平度等。2)设备基础外表面质量要求设备基础外表面应无裂纹、空洞、掉角、露筋,在用锤子敲打时,应无破碎等现象发生,设备的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
2、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垫铁放置部位的表面应凿平。(2)对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的验收要求1)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供设备基础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检查验收其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养护及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重要的基础应用重锤做预压强度试验,应预压合格并有预压沉降详细记录。(3)对地脚螺栓的验收要求地脚螺栓的作用是将机器或设备与基础牢固地连接起来,安装胀锚地脚螺栓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10 MPa,基础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有裂缝的部位不得使用胀锚地脚螺栓。(4)对垫铁的验收要求1)垫铁与基础之间的接触良好,每一垫铁组应尽量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五块,并少用薄垫铁,放置多块平垫铁时,最厚的应放在下面
3、,薄的且不小于2 mm的放在中间,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牢,但铸铁垫铁可不焊;2)每一组垫铁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用0.05 mm的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和垫铁与设备底座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以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总长(宽)度的/;3)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 mm,斜垫铁宜露出1050 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4)设备采用无垫铁施工时,当设备底座上设有安装调整螺钉时,其支撑调整螺丝用的钢垫板上面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000;5)采用减振垫铁调平时,基础或地坪应符合设备技
4、术要求,在设备占地范围内,地坪(基础)的高低差不得超出减振垫铁高度量的30%50%,放置减振垫铁的部位应平整。(5)基础灌浆的验收要求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强度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6)设备基础的预压试验对重型设备基础的预压试验是为了防止重型设备安装后由于基础的不均匀下沉造成设备安装的不合格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基础预压试验的预压力应不小于设备满负荷运转下作用在设备基础上力的总和。2. 设备安装调试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
5、被其它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1)工作程序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经
6、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要点以某大型设备安装为例,下述工程部位进行隐蔽检查时必须重点控制,防止出现质量隐患。1)基础施工前对地基质量的检查,尤其要检测地基承载力;2)基坑回填土前对基础质量的检查;3)混凝土浇注前对钢筋的检查(包括模板检查);4)混凝土墙体施工前,对敷设在墙内的电线管质量检查;5)防水层施工前对基层质量的检查;6)预埋件的检查;7)避雷引下线及接地引下线的连接;8)覆盖前对埋于地下的电缆、封闭前对敷设于暗井道、吊顶、楼板垫层内的设备管道;9)大型设备中分项工程将被
7、封闭、覆盖部分的质量检查;10)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3. 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2)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对照进行核查。(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
8、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并上报建设单位。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工程验收中的重要资料,它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建设概况介绍,参加各方的单位名称、负责人;2)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况;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涉及工程主体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监测结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验收结论;5)结论,本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条款的规定。(5)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4.
9、 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竣工文件管理工作承包商随着工程的进展,应及时编制和更新一套完整的记录设备工程各部位竣工时的位置、尺寸、中间过程控制方法的文件,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副本,供其审核,核实完成的工程尺寸、基准系统以及其它相关内容。竣工文件是工程竣工试验开始和整个工程竣工的前提条件,竣工试验开始前提交的文件仅是副本,因为竣工试验中可能需要修正设备工程中的某些部分。有关竣工文件的详细要求应在业主的合同文件要求中规定,包括提交的分数、格式、技术内容等,同时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中有关工程档案的规定,竣工文件审核不合格,设备工程不能视为竣工。5. 签发设备工程接收证书设备工程竣工验收是
10、检验承包商最终的工作成果,以确定这些交付成果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竣工验收的方式包括分段验收、部分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接收工程。分段接收工程是指在合同中事前约定将整个工程划分为几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有不同的完成时间,在一个单位工程完成后即可将该单位工程移交给业主投入运营。部分接收工程是指当承包商完成部分工程后,业主想提前或已经占用该部分工程,但在合同中双方并未事前约定这部分工程的提前移交。整个工程验收是指整个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试验,满足全部接受条件后整体移交给业主。正式接收设备工程前,应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各方就承包商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存在的缺陷达成一致意见
11、并形成书面文件(通常称为尾项表),同时承包商在提交申请时附一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扫尾工作的承诺书。该设备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成,剩余扫尾工作或未修补的缺陷实质上不影响设备工程的预期使用。当承包商认为设备工程基本完成并做好接收准备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工程师,申请工程接收证书。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时间给予答复,如工程师即未签发接收证书,又未拒绝承包商的申请,而设备工程实质上符合合同规定,则视为已在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已经签发了设备工程接受证书。工程师按规定向承包商就业主接收(分段或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工程接受证书,此时该移交工程照管责任将由业主承担。工程师应妥善处理
12、工程移交后的竣工结算、主要保险义务终止以及工程照管责任转移等事宜。6. 签发设备工程履约证书只有当工程师向承包商签发了工程履约证书,才能认为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已经完成,履约证书中应载明承包商完成合同义务的日期。工程师应在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满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履约证书,只有签发履约证书才能被视为业主对设备工程的认可,工程师应将履约证书的副本提交给业主。设备工程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按整体一次移交或按单位工程多次移交,工程师可以对整个设备工程一次签发或对各单位工程分次签发接收证书,但对整个工程履约证书只有一个,这一证书只能在最后一个单位工程的缺陷通知期满后签发。工程师签发履约证书的前提条件分为两种情况
13、,一是承包商在缺陷通知期内完成了全部工作,包括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工作,工程师应在缺陷通知期满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履约证书。二是如承包商在缺陷通知期内未完成如提交承包商文件、修补缺陷等工作,则工程师应在此类工作完成后才能尽快签发履约证书。7. 设备工程缺陷通知期缺陷通知期是指合同中规定的,从业主正式接收工程或单位工程之日起,到完成该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缺陷修复责任之日止的日期。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缺陷通知期期满之前,承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在签发接收证书时尚未完成的少量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工作。如果在缺陷通知期内发生了由承包商负责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或单位工程无法按预期目的使用,业主有权根据索赔的
14、约定延长缺陷通知期,但延长缺陷通知期不得超过2年。如果由于业主原因导致交付或安装材料和生产设备产生延误,在此类材料或设备原定的缺陷通知期期满的2年后,承包商不再承担任何修复缺陷的义务。缺陷通知期的起始日期是接收证书上标明的竣工日期,工程师有权在缺陷通知期内通知承包商工程有何缺陷,工程师的职责在工程移交后并没有终止,至少延续到签发履约证书为止。8. 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竣工试验管理工作设备工程竣工试验是为了验证承包商完成的设备工程是否已经达到合同中规定要求而进行的一系列试验。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阶段,启动前试验,包括适当的检验和性能测验;第二阶段,启动试验,包括规定的操作试验;第三阶段,试运行
15、,证明设备工程运行可靠,符合合同要求。开始进行竣工试验不必等到整个工程全部完成,不必涵盖确定竣工所需要的各个方面,通过竣工试验后承包商应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经过证实的竣工试验报告。如果工程未能通过竣工试验,可以按照原来的要求和条件重新进行竣工试验。而若工程未能通过重新进行的竣工试验,工程师有权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再次指示重新进行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2)终止合同,索赔全部损失。(3)签发带有缺陷的接收证书,收回因缺陷产生的损失。(4)如出现的问题导致工程价值降低,则合同价格应予以减少。设备工程竣工试验前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操作和维修手册等文件,一般合同中按照竣工试验的性质约定了试验所需时间,承包商通知工程师后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如果因为业主原因延误了竣工试验进行,承包商有权获得费用补偿,但是承包商应进行竣工试验的合同义务并不因为业主延误而解除。如果竣工试验延期过长,应考虑过长的延期对竣工试验结果产生影响,而无论何时进行竣工试验,都应按照合同规定和试验程序完成竣工试验。如果因为承包商原因延误了竣工试验进行,工程师可以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竣工试验,若承包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竣工试验,则业主可以自行进行有关竣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