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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消防条例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修正修正 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一节第一节 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消防设施 第二节第二节 建筑物消防安全质量建筑物消防安全质量 第三节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节第四节 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宣传教育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 法律文本的结构单位法律文本的结构单位 1 1、编编:最高层次的单位,适用于层次多、内
2、容复杂的法律:最高层次的单位,适用于层次多、内容复杂的法律,表述形式为,表述形式为“第第编编”。现在刑法、物权法设编。现在刑法、物权法设编。 2 2、章章:在内容较多且需要划分层次时使用。表述形式为:在内容较多且需要划分层次时使用。表述形式为“第第章章”。 3 3、节节:内容较多,需要在:内容较多,需要在“章章”下划分层次时使用。表述下划分层次时使用。表述形式为形式为“第第节节”。 4 4、条条:必用单位,表述形式为:必用单位,表述形式为“第第条条”。 5 5、款款:隶属于:隶属于“条条”的单位,以自然段的形式出现,不按的单位,以自然段的形式出现,不按序号编码。当只有一款时,不另说第几条第几款
3、。序号编码。当只有一款时,不另说第几条第几款。 6 6、项项:隶属于款,当只有一款时,直接隶属于条,表述形:隶属于款,当只有一款时,直接隶属于条,表述形式为式为“(一)(一)”。注意:对此形式,一律称项,不称款。注意:对此形式,一律称项,不称款。 7 7、目目:最低层次的单位。表述形式为:最低层次的单位。表述形式为“1 1、”。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立法宗旨:预防火
4、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立法宗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立法依据:主要是消防法,其他还有物权法、合同法立法依据:主要是消防法,其他还有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侵权责任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合同法等法律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我国法的表现形式:我国法的表现形式: 1 1、宪
5、法宪法:临时制宪会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临时制宪会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2、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国家主席令发布。性文件,以国家主席令发布。 3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国务院令发布。以国务院令发布。 4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及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省及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 5 5、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省及较大市人民政府依照立法程序制
6、:省及较大市人民政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政府令形式发布。 6 6、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依照立法程序: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部门令形式发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部门令形式发布。 7 7、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我国法的体系我国法的体系 1 1、宪法、宪法 2 2、民商法、民商法 3 3、刑法、刑法 4 4、行政法、行政法 5 5、经济法、经济法 6 6、社会法、社会法 7 7、诉讼与仲裁法、诉讼与仲裁法 8 8、军事法、军事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
7、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是关于效力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本条是关于效力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效力范围效力范围:以地域效力为准(山东省内),外以地域效力为准(山东省内),外省单位和个人来山东也要遵守本条例。省单位和个人来山东也要遵守本条例。调整对象调整对象: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工作中涉及到的广泛广泛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本条是关于消防
8、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规定。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规定。基本方针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一)政府统一领导 1 1、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地位。、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地位。 第第7 7条规定政府主要负条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地位。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地位。 2 2、综合规定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范围、综合规定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范围 。第。第8 8条,涵盖条,涵盖贯彻法律法规、加强综合协调、实施督察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加强综合协调、实施督察考核、落实经落实经费保障
9、费保障、引领科技创新等方面。、引领科技创新等方面。 3 3、细化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职责。、细化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职责。 第三第三章第一节章第一节“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消防设施”。 4 4、强化消防组织建设职责。、强化消防组织建设职责。 第四章第四章 5 5、发挥政府在特殊时期的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政府在特殊时期的组织领导作用。 第第5555条条 6 6、突出强调政府的重大问题协调职责。第、突出强调政府的重大问题协调职责。第6060条条 (二)部门依法监管 1 1、综合规定消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综合规定消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二章第第二章第9 9条、
10、第条、第1010条条 2 2、明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具、明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具体职责。第六章第体职责。第六章第5656、5858、6363、6464条,第三章第条,第三章第3636条条 3 3、强调有关部门在特殊时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强调有关部门在特殊时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职责。的职责。 第六章第第六章第5555条条 4 4、规定有关部门的配合消防机构的职责。、规定有关部门的配合消防机构的职责。 第六第六章第章第6161、6464条,第七章第条,第七章第7676条条 (三)单位全面负责 1 1、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作了一般性规定。第、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作了一
11、般性规定。第1010条条 2 2、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四类单位四类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消防安全责任,与与消防法消防法和和106106号令衔接。第三章第号令衔接。第三章第1919、2020条条 3 3、确立确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第三章(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第三章(以第第2525条为核心)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第条为核心)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第2424条收紧许可条件,第七章第条收紧许可条件,第七章第7373条对单位火灾责任设条对单位火灾责任设定行政处罚定行政处罚 4 4、理顺多产权和多家共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关系、理顺多产权和多家共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关系。
12、第三章第第三章第3131至至3333条条 5 5、规范发展消防技术服务。第三章第、规范发展消防技术服务。第三章第3838条和第条和第2424、2525、2828条条 (四)公民积极参与 1 1、规定普遍义务。、规定普遍义务。 第第5 5条第一款条第一款 2 2、构建社会机制。、构建社会机制。 第第5 5条第二款条第二款 3 3、授予参与权利。、授予参与权利。 第第5 5条第三款条第三款基本制度基本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增设一章增设一章“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职责,将“火灾预防火灾预防”一一章分四节规定关键环节的火灾预防责任,在章分四节规定关键环节的火灾预防责任,在“监督监督管理管
13、理”一章规定行政权力运作规则,在一章规定行政权力运作规则,在“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发展方向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人民团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人民团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产品生产商、销售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产品生产商、销售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会。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14、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规定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规定。内容上与。内容上与消防法消防法的规定相衔接。的规定相衔接。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公益捐赠等公益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举报、控告或者
15、劝阻。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社会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社会责任的规定“维护消防安全维护消防安全”是个大概念。是个大概念。 消防公益活动的范围消防公益活动的范围 1 1、消防宣传教育: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消防宣传教育: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2 2、消防队伍建设:建设、参加、资助、消防队伍建设:建设、参加、资助 3 3、消防志愿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消防志愿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 4 4、消防公益捐赠:基金、资助、文物捐献、消防公益捐赠:基金、资助、文物捐献消防工作的社会监督消防工作的社会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控告、劝阻举报、控告、劝阻消防安全违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法行为。第一章第一章 总
16、总 则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每年11月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为全省消防安全活动日。本条是关于消防宣传教育的一般规定。本条是关于消防宣传教育的一般规定。第一款是对第一款是对消防法消防法有关消防宣传教育的衔有关消防宣传教育的衔接性规定。接性规定。 具体实施性规定: 1、第39条第四款 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等媒体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在农业收获季节、火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在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应当集中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应当集中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教育,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教育,传播消防安全知识。 2、第42条第二款 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消防演练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消防演练,测试建筑消防设施性能,提高所属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村,测试建筑消防设施性能,提高所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