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99页 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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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食安办黑龙江省食安办内容内容 第二章第二章 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 第三章第三章 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 第四章第四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 食品摊贩食品摊贩 第二章第二章 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检验一、食品安全标准:一、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7条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共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共5条条 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共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共1条条第十条第十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没有食品安全国家

2、标准的食品,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食品安全要求的,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内统一食品安全要求的,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省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食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省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制

3、定或者修订地方经营者可以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标准的建议。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标准的建议。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及时组织制定或者要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及时组织制定或者修订。修订。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在本企业内部适用。特点特点 以保障公众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身体健康为宗旨为宗旨 基于基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结果 强制性强制性(GB) 权威性权

4、威性 科学性科学性 实用性实用性分类分类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生产经营的卫生要求(卫生规范)生产经营的卫生要求(卫生规范) 食品产品标准食品产品标准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制定制定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卫生部卫生部 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农药残留-卫生部、农业部卫生部、农业部 畜禽检验畜禽检验-农业部、卫生部农业部、卫生部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企业企业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卫生部卫生部 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农药残留农业部、卫生部农业部、卫生部 畜禽检验畜禽检验-农业部、卫生部农业部、卫生部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省卫生厅省卫

5、生厅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企业企业二、食品检验二、食品检验 检验机构检验机构 资质认定资质认定 检验制度检验制度 复检要求复检要求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检验检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逐步建立测技术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协调、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检验检测体系。检验机构检验机构 按级别:国家、省、市、县(区)按级别:国家、省、市、县(区) 按系统:农业、畜牧、质检、卫生、出按系统:农业、畜牧、质检、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入境检验检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按种类:乳制品、农

6、产品等按种类:乳制品、农产品等资质认定资质认定 Risk AssessmentRisk ManagementRisk Communication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委员会(CNAS )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理委员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机构组成检验机构组成13医大医大农大农大商大商大工大工大林大林大 卫生卫生农业农业质监质监食药监食药监畜牧畜牧出入境检验出入境检验质检一站质检一站质检二站质检二站民营机构民营机构农科院农

7、科院轻工研究轻工研究院等院等系系统统院院校校科科研研社社会会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一、一、“三高三低三高三低” 问题问题 仪器设备基础设施配置高、利用率低;仪器设备基础设施配置高、利用率低; 总体检验检测水平高、应急检测能力低;总体检验检测水平高、应急检测能力低; 省级检测能力高、基层检测能力低的。省级检测能力高、基层检测能力低的。二、各系统的检测机构信息交流不畅,不二、各系统的检测机构信息交流不畅,不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得到有效利用。三、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互不相认,有时三、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互不相认,有时还会出现结果不一致还会出现结果不一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

8、 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试点,积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试点,积极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机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机构 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整合检测资源整合检测资源 方式:工作整合,信息整合方式:工作整合,信息整合 意义:意义: 1 1、将分散的资源形成合力、将分散的资源形成合力 2 2、明确各监测机构职能、明确各监测机构职能 3 3、便于事件查处、便于事件查处 4 4、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全面掌、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全面掌握辖区食品安全整体情

9、况握辖区食品安全整体情况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食品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食品检验机构负责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暂不具备设立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暂不具备设立检验机构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由食品检验机由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抽样,对样品及样品所代表批量的构负责抽样,对样品及样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实性负责。真实性负责。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检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抽样委托检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抽样委托检验的,应当对样

10、品及样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实的,应当对样品及样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实性负责;食品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食品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性负责。检验检测制度检验检测制度18企业自检企业自检 设立检测机构,不具备条件的设立检测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检测委托检测监督抽检监督抽检 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定期或不定期抽检风险监测风险监测 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污染以及食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污染以及食 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在收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

11、有异议的,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之日起到检验结果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十五日内书面向复检机构提出向复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并告知抽检部门复检申请并告知抽检部门。复检机构应当采用留样样复检机构应当采用留样样品进行复检品进行复检,并在受理复检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并在受理复检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复检报告。复检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复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复检: (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 (三)已进行过复检的;(三)已进行过复检的; (四)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四)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 (五)样品的生产单位

12、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五)样品的生产单位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首批复检机构名录首批复检机构名录 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哈尔滨)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哈尔滨)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三章第三

13、章 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许可制度。设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设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预先核准名称,取得相应许可并办理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预先核准名称,取得相应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适用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负责人等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负

14、责人等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的,应当在变更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食品安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在其生产场所门前应当在其生产场所门前的显著位置悬挂牌匾。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的显著位置悬挂牌匾。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应当悬挂或者摆放在生饮服务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应当悬挂或者摆放在生

15、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定义:是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定义:是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集中加工、分送食品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 主要服务对象:学校、工地、大型活动主要服务对象:学校、工地、大型活动 形式:一般为份饭(盒饭)形式:一般为份饭(盒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按照本省的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业。健康证明在可从业。健康证明在全省范

16、围内有效全省范围内有效。健。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康检查管理办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目的:防止从业人员传播疾病目的:防止从业人员传播疾病项目: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项目: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等肠道传染病等肠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机构:医疗、疾控机构:医疗、疾控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生产、贮存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生产、贮存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品; (二)食品添加剂销售场所内,不得存放化工原料等非食用物质;(二)食品添加剂销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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