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28443 上传时间:2022-11-07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11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精品.doc(3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章程样本:重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供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考,申报时空格部位应填写,另行打印制作。粗斜体字系提示或备选内容,应在正式文稿中删除。)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发起人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公司、股东(发起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第三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住所:中国重庆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

2、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 年。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宗旨是:利用重庆的政策和地理优势,采用先进技术、生产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国际经济贸易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第三章 股 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3、形式。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名称:发起人一:住所(或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发起人二:住所(或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发起人三:住所(或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若还有其它发起人,以此类推。第十九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注:持股比例是指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4、日元等。第二十条 发起人的出资分 次缴付。首次出资情况: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第二次出资情况: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货币:设立之日起 内 : 注1、分若干次出资的,依此类推,股东可选择纳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出资;2、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应明确具体种类,如:机器设备、原材料、房屋、车辆等)、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法律允许的财产形式。外方出资的货币,应为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并应明确币种,如美元、

5、英镑、港币;。第二十一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发起人的实际出资额涉及汇率折算的,按缴纳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因汇率原因导致的出资不足,发起人应予补足,多余部份计入资本公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管

6、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份

7、股份;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该部份股份。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付;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 东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三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

8、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股票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依据。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行政

9、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查阅有关公司文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七)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有关公司文件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按期足额缴纳股金;(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

10、务。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或者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第二节 股东大会第

11、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2、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三)项持股股份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13、时,由副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称为股东大会召集人第四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通知公司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各股东。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明显

14、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三)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四)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五)会务常设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四十四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书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第四十五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第四十六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发展战略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