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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总则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1.0.3 基本要求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
2、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104 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al Zone for Maintenance 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212 警告区(Warning 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
3、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213 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 Length of Warning 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214 上游过渡区(Up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215 缓冲区(Buffer 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216 工作区(Activity Area)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217 下游过渡区(Down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
4、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218 终止区(Termination Area)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219 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 Safety 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2110 渠化装置(Channelizing 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2111 临时性交通标志(Temporary Traffic Signs)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2112 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
5、orary Signs)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22 符号S-警告区长度;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LJ-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H-缓冲区长度;G-工作区长度;LX-下游过渡区长度;Z-终止区长度;v-车辆行驶车速;W-封闭车道宽度。 3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30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302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S(单位:m)位置 公路等级 设计速度(km/h) 警告区最小长度(m)路段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20,100 160080,60 1000二、三级公路 80 100060 80040 60030
6、400各类平面交叉口 2003.0.3 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紧急停车带)时,必须设置过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1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表3.0.3-1选取,当在隧道内时,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按该表数值的1.5倍选取。2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3.0.3-2选取。3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m。限制车速(km/h) 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 封闭车道宽度(m) 3.0 3.5 3.7560 70 90 9040 30 40 4020 10 限制车速(km/h) 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 封闭车道宽度(m) 1.5 1.75 2.5
7、3.0 3.560 20 20 30 40 5040 2020 103.0.4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m。3.0.5 工作区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确定。3.0.6 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m。 4 养护安全设施4.0.1 用于养护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4.0.2 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1锥形交通路标 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顏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
8、,并配施工警告灯号2安全带 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3路栏 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基顏色、尺寸和形成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4施工隔离墩 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参见附录二图2和图6。5 防撞桶(墙) 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长期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色相间色,项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
9、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参见附录二图3和图4。4.0.3 移动式标志车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顏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参见附录二图5,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4.0.4 施工警告灯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使用。4.0.5 夜间照明设施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4.0.6 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方向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
10、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5.1.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的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5.1.2 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5.1.3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5.1.4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小于1
1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5.1.5当单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5.1.6 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5.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5.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标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5.2.2 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3至图8。当警告
12、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5.2.3 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5.2.4 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以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工内设置移动式标志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 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5.2.5 养护维修作业位置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简化。6. 二、三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6.1 基本要求6.1.1 控制区布置应兼顾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前
13、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衡变化的作用。6.1.2 控制区上游因道路线形造成视距不良时,应在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置处增设施工标志。6.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6.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在工作区周围应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安全带。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6.2.2 路段维修作业时,对于单向通行的情况,除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必须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一名交通指挥人员或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灯。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7至图18。6.2.3 弯道
14、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位置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控制区内增加施工标志;2 当双车道的一个车道封闭作业时,工作区两端均必须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介当单向两车道的其中一外侧车道封闭作业时,工作区下游可不配备交通指挥人员。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9。6.2.4 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临时路面标线应使用黄色;2 控制区内必须设置路栏和施工警告灯号;3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4 所修筑的交通便道应划道路轮廓线并应设置可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整个路面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
15、录三图20。6.2.5 在路肩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必须保证紧靠路肩的车道宽度大于3m;2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3 若设置移动式标志车,可不设过渡区;4 当交通流量较大时,必须封闭紧靠路肩的车道,并按车道封闭要求布置控制区。6.2.6 养护维修作业周期在半天以内时,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上游过渡区宜设置移动式标志车;2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3 在移动养护代作业时,移到式标志车应与作业保持在20100m的间距。 7 特大桥桥面和隧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7.1 基本要求7.1.1. 在开放交通条件下的养护维修作业,应制定控制区交通管理方案。7.1.2 应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车速限制和车辆限宽的管理。7.1.3 隧道入口前必须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和限宽标志。7.1.4 隧道控制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7.1.5 特大桥的养护维修,应根据需要设置限载标志。7.1.6 特大桥以外的其它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7.2 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