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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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河南省统计局工业交通处制定(讨论稿)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工业企业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我省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业企业的实际,制订本方案(标准)。(一)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1、统计机构是指各工业企业根据国家、部门、地方、企业的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部门。2、工业企业按照统计法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并指定统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3、统计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当统计

2、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大型工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中型工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小型工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具有统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4、统计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的统计工作;(2)保证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3)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4)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并进行统计分析;(5)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6)负责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

3、制度。(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指在该工业企业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从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去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企业统计人员应做到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本企业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统计任务。、企业统计人员应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生产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包括统计报表的指标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有关的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表中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等,了解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行

4、业发展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应具有使用计算机处理数据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三)企业领导的统计行为1、工业企业有一名副厂长(副经理)主管统计工作,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职责,保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注意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整体功能。2、企业领导要为企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3、工业企业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调动需征得统计负责人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需征得企业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先交接、后离任的办法。4、工业企业领导了解本企业统计资料主要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运用统计资料进行经营管理,重视对统计资料

5、的开发运用工作。5、工业企业领导带头宣传和执行统计法及其有关法规,支持企业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四)原始记录1、原始记录是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要求,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对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录和客观反映,是未经过加工整理的第一手材料,是企业进行核算管理的原始依据。2、工业企业原始记录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应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需要;二是与企业生产管理状况相适应;三是与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3、设置原始记录的基本要素要完整。企业设置原始记录,最基本的要素应包括:确定记录对象、记录表式和项目、记录份数、记录人员和填报方式等。4、原始记录基本体系要完整。其基本体系主要包括:

6、产品生产方面的记录、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利用方面的记录、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方面的记录、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记录、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5、原始记录的传递要规范。针对原始记录所反映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制定流传程序,使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程序完成传递,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6、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标准。为了数字的准确与完整,原始记录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的填表要求,把时间、计量单位、各项数值、文字说明及记录人签名等填写清楚,并做到记录与实物、账卡相一致。7、原始记录的管理要科学,做到完整配

7、套、格式规范、统一编号、分级管理。8、工业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目录(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产成品验收入库单;产成品出库(销售)单;期末在制品、半成品结存单;期末产成品盘存表;产品平均出厂价格计算表;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分产品(等级)计算表;工资表(包括奖金、加班工资、值班工资、自立名目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等);补助工资表;节日发放的实物支出表;原材料、能源领用(出库)单;原材料、能源验收(入库存)单;期末原材料、能源盘存表(帐)等;科技开发项目管理一览表;科技开发人员情况一览表;科技开发经费收支明细帐;科技开发成果鉴定书;企业附属(非法人)单位基本

8、情况卡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五)统计台账1、统计台账是把原始记录所反映的零散原始资料,根据企业生产和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加工整理的一种汇总和积累资料的账册,是企业统计报表的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应包括进度台账、专用台账及历史台账。2、根据现行工业统计制度,企业应设置以下台账:(1)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统计结果台账:下设计算台账,包括工业总产值(按上年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等计算台账;(2)工业用电量计算台账;(3)产品产量台账;(4)产品出厂价格台账;(5)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结果台账,下设平均指标计算台账,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计算台账、流动

9、负债平均余额计算台账、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台账;(6)应交增值税计算台账、工业中间投入计算台账、(7)能源消耗、库存材料台账。3、统计台账及其指标设置要规范。每种台账的设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其指标要能够反映台账的要求,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4、统计台账的登录要规范。统计台账按时登记,在时间上不间断。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做到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账内相关指标数字必须符合逻辑。5、台账管理要规范。企业统计台账应集中由综合统计部门设置,综合统计部门对其下属企业或各职能部门的各种台账要实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分列台账目录并将表式汇编

10、成册。同时,还要建立统计台账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六)统计报表1、统计报表由国家、地方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的需要进行统一设计,并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报告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填报和汇总。统计资料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了解情况,分析市场运行趋向,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2、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字不错。3、统计报表报送的时间是指报告单位向国家、地方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时间,按统计制度规定执行。4、统计报表必须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

11、得伪造、篡改。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数字与会计报表数字衔接一致。5、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印章齐全(包括: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制表人印章等),字迹清晰,并填写报出日期。6、建立统计报表的订正制度,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下月报表中进行调整,并附加说明,重大差错必须填报订正单,订正时必须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7、统计数字不得数出多门,工业企业的统计数字以统计报表为准。企业制定、检查计划,考核经济效益,向新闻单位提供和发布统计信息,以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统计资料为准,并与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数据相一致。(七)统计数字质量检查1、工业企业应建立数

12、字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本企业及所属单位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2、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3、统计数字质量检查时间:企业除月度统计报表报出后,需要自查外,每年还要进行两次统计数字质量自查和抽查。每年7、8月份对上半年的统计数字进行一次检查;次年3、4月份对上年度数字进行全面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汇报,做出更正。4、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1)统计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编码和调查表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统计指标的范围是否与规定一致;(3)计量单位是否采用法定标准;(4)统计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之间的数字是否保持

13、一致;(5)专业报表与综合报表同一指标是否一致;(6)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及会计核算中相关指标是否一致;(7)统计核算中有无技术性差错;(8)统计报表的报告期是否符合规定;(9)统计台账的登记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八)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从事和开展统计工作。2、按规定办理统计登记。3、无违反统计法行为。:(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3)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4)阻挠、抗拒统计检查。(九)统计自动化1、工业企业应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微机设备。统计人员熟悉微机的操作技术,应用微机完成统计报表数据处理工作。2、全国联网直报工业

14、企业应具备微机联网传输条件,全省重点工业企业经济信息直报单位,应设置电子邮件信箱,以保证完成直报任务。(十)统计资料的管理1、工业企业要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设置统计资料档案室或档案柜。有关统计核算的一切原始记录、凭证、计算表、统计台账、企业内部和外部报表、统计分析资料等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应妥善保管。2、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封皮、分卷装订、分类保管和归档的办法,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及统计分析资料应分别立卷保管,各项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参照国家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3、统计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对统计资料应进行交接。4、

15、统计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等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河南省统计局工业交通处制定(讨论稿)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工业企业的统计工作,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巩固统计网络,稳定统计队伍,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使统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保障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我省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业企业的实际,制订本标准。一、工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标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自动化;统计管理制度。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1)依法设置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机构和配备统计人员。 (2)法定代表人重视支持统计工作,主管领导了解掌握本单位的 统计工作。 (3)依法行使统计职责。 (4)指定有统计负责人并报辖区政府统计部门备案;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统计上岗证。 (二)统计原始记录 (1)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完整配套、格式规范。 (2)统计、会计、业务三种核算相统一,数据相互衔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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