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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 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项目 建设单位: 茂县新众友建工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
2、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表二)12环境质量状况(表三)15评价适用标准(表四)2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表五)2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六)40环境影响分析(表七)42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表八)55
3、结论与建议(表九)5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项目建设单位茂县新众友建工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E区1楼联系电话*传真/邮编646100建设地点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立项审批部门茂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文号茂自然资函2019352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迁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建筑用石加工(C3032)占地面积(平方米)11302.8绿化面积(平方米)100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4.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25%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年1月项目内容及规模:1.1 项目
4、由来成兰铁路起自成都,经什邡、绵竹、茂县、松潘至九寨沟,向北延伸至兰渝铁路哈达铺站,线路全长463公里,其中四川、甘肃省境内分别为378和85公里。2011年2月26日开工建设,建成后,成都至九寨沟仅需2小时,到兰州将由目前的10个小时以上,减少至4小时。建成后川西北将结束无铁路的历史。成兰铁路在茂县途经东兴乡、土门乡、富顺乡、光明镇、渭门乡、沟口乡、飞虹乡、石大关乡、叠溪镇、太平乡10个乡镇,全长79.5公里,工程总造价77.5亿元,共5个标段。工程以桥隧为主,有隧道6座,大桥7座,车站3座,茂县站货场一座。因受汶川特大泥石流影响,工程用砂石料供应紧张,为了确保成兰铁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
5、有效节约国家自然资源。中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茂县指挥部拟委托茂县新众建工建材有限公司将跃龙门隧道3号横洞内的废渣在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原中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茂县指挥部租用的临时加工场地)加工成细沙、碎石成品再运回中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茂县指挥部所属搅拌站进行使用。为此茂县新众建工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建设本项目,利用跃龙门隧道3号横洞内的废渣加工成细沙、碎石成品,再运回中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茂县指挥部所属搅拌站使用。项目占地面积11302.8平方米,要建设内容:安装给料机、振动筛、破碎机、制砂机、洗砂机等设备,建设加工能力为20万m3/a的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1条
6、,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系统1套,并设置车辆清洗区1个;生产期为设备安装完成至砂石加工场配置期限到期,每天生产约8小时,仅在昼间生产;砂石加工场配置期限到期后,做好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全部”,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7、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茂县新众友建工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依据。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允许类。项目取得了茂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的复函(茂自然资函2019352号),同意加工跃龙门隧道3号横洞内的废渣供成兰铁路建设使用。本项
8、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3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不在城镇规划范围内。项目取得了茂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的复函(茂自然资函2019352号),同意加工跃龙门隧道3号横洞内的废渣供成兰铁路建设使用。建设单位已于当地村民签订了租赁协议。且本项目为成兰铁路建设配套工程,待成兰铁路该工程段完工后,项目建拆除,并进行迹地恢复。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1.4 与相关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1.4.1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文
9、件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1、本项目进行地面硬化,施工期设备围挡。2、本项目采用封闭式堆场,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符合1.4.2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符合性分析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
10、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粉尘,环评要求本项目加强管理,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及顶部遮挡,加工过程采用洒水、喷雾降尘,可以有效减少粉尘排放,可确保厂界达标。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1.4.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11、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
12、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重要水生生境、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保护地。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本项目位于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不位于阿坝州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相关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植资
13、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方案通知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四川省生态红线图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阿坝州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中环境空气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在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排放的粉尘量较小,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根据2018年阿坝州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全州岷江、嘉陵江、黄河3大水系水质总体优良,黄河流域3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岷江流域2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嘉陵江流域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产
14、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产生大的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但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允许类。项目取得了茂县自
15、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废渣加工细沙、碎石成品的复函(茂自然资函2019352号),同意加工跃龙门隧道3号横洞内的废渣供成兰铁路建设使用。同时本项目取得了茂县水务局的证明,本项目不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1.5 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1.5.1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县土门镇新村四组黄金湾,利用原中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茂县指挥部租用的临时加工场地进行建设,且本项目建设单位与当地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项目建设取得了茂县自然资源局(茂自然资函2019352号)和茂县水务局(茂水函2019147号)同意,项目符合当地规划用地要求。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运输较为便利,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同时距离中铁五局成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