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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年产 4 万吨砂石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威远凯胜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4 万吨砂石项目项目代码2108-511024-04-01-64923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自治区) 内江市威远县(区)镇西镇护民村 5 组地理坐标( 104 度 21 分 42.714 秒, 29 度 18 分 6.32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 造 30
2、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108-511024-04-01-649235】FGQB-0280 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2环保投资占比(%)6.4施工工期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于 2019 年 8 月建设完成 。根据生态用地(用海)面积(m2)2500环境部在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 文件中明确“未批先
3、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待本项目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方可生产。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1 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与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8 年 7 月印发了四川省生 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 项目与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4、符合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 红线本项目位于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护民村5组,周 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本项目运营期资源能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根据内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0年度), 威远县属于达标区,各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 据内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0年度), 威远河3个断面中赵家坝断面保持类水质,水 质较好,破滩口、廖家堰2个断面为类水质, 达标,其中破滩口断面水质同比有所好转,廖家 堰
5、断面水质同比无变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 限值;项目评价区域内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护民村5组,根 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 ,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18年版)、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符合 2 和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 则(试行)(川长江办【2019】8 号)中负 面清单,因此,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2 、与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6、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内府发20217 号)符合性分析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核三片一带两轴 ” 空间开发格局和构建“5+4+5 ”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立足各县(市、 区)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全市行政区域 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共 34 个。重点管控单元 23 个,主要包括县(市、区)城镇开发边界、 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
7、区)等涉及水、大气、土壤、 自 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单元内应强化城镇开发 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不 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 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加快局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对照通知及内江市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要素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对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 内江市管控要求分析表行政 区划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结论全市1.对化工、钢铁、火电、水泥、陶瓷、砖瓦、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提出严 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以上 重点产业。符合2.构建“一核两轴三片多园
8、”工业总 体布局,推进城区以及布局不合理 的高排放、高能耗企业“退城入园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沱江为长江支流,本项目距离沱江约38.586km,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本项目不属于符合 3 威远县鼓励现有化工企业逐步搬入合规园 区;严禁在城市建成区以及近郊区域,新建、扩建石化、农药、冶炼、化工等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业。高耗能、高污染、高 环境风险的产业。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3.严格控制高排放、高能耗项目准 入;强化资源利用上线约束,实施 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 度双控行动,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 开发,建设节水型
9、社会,严格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排 放、高能耗项目。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4.未达标小流域,严格限制新建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 量。本项目生产废水不 外排全部回用,生活 污水依托已有的化 粪池收集后农用。5.合理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粪污 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本项目不属于畜禽 养殖行业。6.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四川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全域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本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气标准不涉及特别排放要求。1.优化
10、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控钢铁等“两高 ”项 目产能增长。本项目不属于“两 高 ”项目。2.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水资源消耗量大、水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园林绿化、河湖景观、环境卫生、消防等市政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本项目生产废水全 部沉淀后回用,生活 污水依托已有的化 粪池收集后农用。3.推动城市建成区内企业“退城入 园 ”,严格控制园外企业无序扩张。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5 月10 日出具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同意本项目建设。4.加强威远河、越溪河等小流域污染 治理,严控涉水排放项目及畜禽
11、养 殖规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 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本项目生产废水全 部沉淀后回用,生活 污水依托已有的化 粪池收集后农用。5.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焦 化、化工、陶瓷、砖瓦企业深度治 理改造,现有钢铁制造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属于焦化、化工、陶瓷、砖瓦企 业。 4 6.页岩气开发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符合四川省页岩气开采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页岩 气开采项目。符合7.加强涉危涉化企业管控,严控环境 风险。本项目含油手套和 抹布由专门容器收 集后,分类暂存于危 险废物暂存间,交由 有资质
12、单位处理。符合8.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 排放要求。符合9.加强非金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系 统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本项目不属于矿产 开采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 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内府发20217 号)的要求。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 、“ 限制类”及“淘汰类”。 另据国务
13、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 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此外,对照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 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威 远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 川 投 资 备 【2108-511024-04-01-649235】FGQB-0280 号 ”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4 、与国家及地方关于扬尘治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337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