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照明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瑞安市照明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瑞安市照明开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18只,其中9只作为检样,9只作为备样。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防触电保护GB/T16915.1-20142结构要求GB/T16915.1-20143开关机构GB/T16915.1-20144防潮GB/T16915.1-20145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GB/T16915.1-20146温升GB/T16915.1-20147荧光灯负载试验GB/T16915.1-20148耐热
2、GB/T16915.1-2014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GB/T16915.1-201410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GB/T16915.1-2014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T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3、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