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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绩效目标编制说明项目名称:2018年湖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武汉站项目编码:2018-622-001-005项目单位:湖北省地质局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湖北省武汉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省级部门:湖北省地质局提交日期:2017年11月一、绩效目标的确定与考核本着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公众、准确反映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实施情况、关注效率、安全与环境的总目标,依据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法规精神要求和湖北省地质局职能定位,以技术规范、标准为准绳,对本项目的长期目标、年度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进行了分析、筛选,确定了相关目标、指标。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实际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监测的结果
2、是政府决策、工程设计、民生保障、环境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2015年起,由湖北省地质局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武汉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承担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第一个阶段于2015年12月结束,第二个阶段为2016年1月至12月,第二个阶段为2017年1月至12月,通过3个年度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初步建立了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网,并逐步完善,同时建立了武汉市浅层地温能监测网。按照现实需要和项目(资金)的总体规划、安排,本次申请项目属于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第4个阶段,实施年限为2018年;随着地灾防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和浅层地温能产业的不断扩大,地质环境监测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对保障人民群
3、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拟作为长期性项目持续申报、开展。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及关键监测技术应用,提高地质环境监测效能和保障能力。在总体目标下确定了2个绩效子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分别是:目标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地下水(浅层地温能)、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监测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损失,提升为社会公益服务、生态环境服务的效果;目标加强监测网络优化及监测关键技术应用,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升监测网络效能和信息共享服务水平。在每个子目标下,设立有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二
4、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指标等,这些指标主要是根据项目设计、规范及政策要求、社会及行业现状、技术标准要求、问卷调查和项目预期成果等得出。1、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地下水(浅层地温能)、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监测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损失,提升为社会公益服务、生态环境服务的效果。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是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基础,对监测体系中的监测点进行监测工作是主要工作内容。一级指标主要是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及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主要内容是野外监测工作和成果资料,包括地下水监测(浅层地温能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矿
5、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遗迹监测工作的监测点、频次完成率等,监测报告、总结及数据库等成果资料的完成率;这些工作构成四大类监测的全部内容;质量指标主要是监测工作方案、监测工作及成果报告的质量优良率或评价;时效指标主;要是监测工作方案、监测报告、成果归档及成本预算控制等报送、提交完成率;效益指标主要是地质环境四大类监测工作带来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及社会环境效益,是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所在。二级指标主要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数据来源是根据目前已有的监测点和设计监测点的类型、数量、频率以及预期产生的效益,二级指标确立的依据是武汉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多年监测工作的经验。指标中地下水监
6、测是对浅层地温能进行专项监测,包括地温背景、地下水、地源热泵项目能效等7大类常规监测、原有监测网点的维护和监测系统平台的升级、维护工作;地质灾害监测包括开展责任范围内“四位一体”网格化驻点监测(协管4个区),进行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应急调查,开展两卡一案编制更新、汛期信息报送等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江夏区法泗街岩溶地面塌陷专业监测,并对2个地下水监测孔进行改造升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主要是对武汉市矿集区开展矿山水土监测(各5组);地质遗迹监测是对14处重要地质遗迹进行巡查监测。监测工作质量是野外监测工作的整体质量、设计质量指标是设计书和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成
7、果报告质量指标是指月报、半年报、年报和综合报告的整体质量;避免地质灾害危害是通过一系列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对地灾提前预报预警并及时防治,保证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服务于武汉市防灾减灾、水安全及资源科学开发保护,提升地质环境质量和居民幸福指数是通过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考核方式:野外监测点通过野外现场外业验收来考核,设计书和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通过阶段性、中间性、单项检查验收,最终需达到绩效目标要求。2、加强监测网络优化及监测关键技术应用,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升监测网络效能和信息共享服务水平。监测网是监测工作的载体和基础,一级指标主要为产出指标和效益
8、指标,产出指标主要内容是新建监测网点的建设、升级改造及维护野工作,多为外业工作,主要为江夏区法泗街岩溶地面塌陷中2个地下水监测孔进行升级改造为自动化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接入浅层地温能监测系统,导出后在利用。效益指标是通过新增地质灾害监测中地下水监测孔改造升级后的监测工作带来的提升监测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是野外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监测要求。数量指标数据来源是已有的和预期建立的监测点类型、数量、监测内容、频率、时间等确定的;确立指标的依据是武汉市地质条件、目前已建或待建岩溶地面塌陷监测点等条件、多年地质灾害工作经验。指标中地质灾害监测中江夏区法泗街2个地下水
9、监测孔改造升级为自动化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接入浅层地温能监测系统;提高了监测效率,节约监测成本指标是通过自动监测节约人力成本,降低监测费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标是通过一系列工作推动江夏区法泗街岩溶地面塌陷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考核方式:野外监测点升级改造通过野外现场外业验收来考核,设计书和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通过阶段性、中间性、单项检查验收,最终需达到绩效目标要求。二、拟采取的活动、方法和措施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拟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项目制管理。由经验丰富、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的人员组建监测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工作。建立项目
10、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分工,明确工作分解结构和组织分解结构,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员分工和协同关系;制定项目考核责任书,细化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责权利;编制详细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经审查后按实施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工作,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管好项目经费,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加强过程检查考核,时刻注重质量安全。2、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府、行业、建设单位、业主等的调研、联系、配合,了解需求,寻求指导和支持,建设、维护、保护好监测站点,保证监测的针对性、科学性、长期性。加强监测队伍、仪器设备的管理、检测,确保数据、时限的真实、准确;取得监测数据后,开发软件程序,认真分析,对重大、关键、共性问题开展
11、专题研究,定期提交高水平监测报告。3、成立专家顾问协作团队为充分发挥监测系统作用,聘请省内外专家组建项目协作顾问团队,在建设期、监测期提供专业建议和协作,以科学、创新为导向,提高建设和应用水平。4、大力开展宣传、服务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性工作,要通过网站、公告、发布会等方式,按法定程序向有需求和知晓权的社会公众公布、发布各类监测成果、研究报告、建议(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三、绩效目标实施主体和实施时间绩效目标实施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实施时间在2018年1月一12月,其中地质灾害监测中“四位一体”网格化驻点监测工作主要集中在5-9月汛期期间。四、各级管理者和实施者在成本控制、进
12、度、结果上的责任湖北省地质局职能处室(环境地质处或通过审核组或专家组)负责绩效目标监督、审核。与省财政厅一道负责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财务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绩效问责等工作。同时,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批复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湖北省武汉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通过目标办、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预算执行结束后,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绩效目标管理成果;必要时接受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的再评价或重点评价;同时,通过绩效评价完善项目支出,建立单位和项目支出的绩效指标体系。项目部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成本、进度、质量、安
13、全、资金管理工作,项目部成员依责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五、可能存在的难点或风险以及配套的应对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及应对措施如下:1、工作机制不够顺畅。与地方政府,特别是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国土区(分)局初步建立了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没有理顺,尚未形成自上而下、协同配合的长效机制,导致前期监测工作开展效率偏低。应对措施:通过湖北省地质局与武汉市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过下函的方式给予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2、根据武汉市国土规划局统一部署安排,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下属市测绘院、勘察设计公司参与武汉12个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协管工作,我站协管矫口区
14、、蔡甸区、东西湖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4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料存在统一、汇总的困难,在今后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沟通和协调。应对措施:通过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协调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支撑力量,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资料整理、汇交等制度,保证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共同做好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六、绩效监控方式和绩效目标纠偏绩效监控方式主要有上级监控、队级监控、项目部自控,上级监控按照省财政厅201535号文、省地质局201534号文及其他有关财务、预算管理规定开展;队级监控按照目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按月
15、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绩效监控报告、考核;项目部实行月度、周检查考核,定期总结、汇报、整改、落实。1、项目负责人制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明确绩效职责,根据成本、进度、质量节点进行绩效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2、各级管理人员及同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勾通,对绩效管理的过程保持交流,采用日常口头交流、会议、月报、季报等交流方式,互相督促,减少弯路。3、绩效管理过程资料记录及时,保存完整,包括工作日志、会议纪要、检查等资料。绩效目标的纠偏措施主要采用过程控制,通过检查、交流、汇报等形式反馈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对于超前完成的进行奖励,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绩效,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并对相应责任人进行惩罚。如确需重大调整,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取得重新认可(审批)方可绩效调整。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项目确定后应知会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国土规划局、武汉市建委(节能办)、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有关区、湖北省的地质环境总站等部门、单位,寻求支持、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