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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防城区城乡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华石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旅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1六、结论43附表 4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4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防城区城乡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华石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450603-48-01-05038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西北侧山区高地地理坐标(108 度 13 分 07.978 秒,21 度 47 分 15.63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10 自来水生产和 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94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263.09环保投资(万元)27环保投资占比(%)1.19施工工
3、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345.87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防城港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 ”规划(防政办发202215 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复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防城港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 ”规划(防政办发202215 号)的符合性分析2022 年 11 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复防城港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 ”规划(防政办发202215 号)。该规划结合防城港1市新的发展形势,提出了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建成与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4、,与现代 化进程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完善的现代化防城港市水网, 全市防洪防潮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 高,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涉水事务监督管理能力全面增强, 水利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具体发展 目标是: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供 水能力明显增强,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 5000 万 m3 以上,新增城 市供水能力 2000 万 m3 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 88%以上, 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标率 45%以上;农村饮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本项目(华石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以防城江作为水源,可 满足防城港
5、市城市用水需求增长的需要。本项目建设符合防城港 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 ”规划(防政办发202215 号)相关规划。2、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未批)提出 的防城港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近期 2020 年以长歧引水坝、木 头滩引水坝、小峰水库、白石牙水库、小陶水库、三曲水库、营滩 江等为供水水源,扩建湾潭水厂、新建营滩自来水厂及钢铁基地自 备水厂,使中心城总供水规模达到 55 万 m/d;现有的港口区水厂自 行生产能力较小,大部分供水从市政自来水供水购买,为便于管理, 整合资源,规划关停该水厂。远期 2035
6、 年在近期供水水源基础上, 增加大垌水库、茶山水库、茅岭江调水、那板水库调水等水源工程, 规划扩建企沙自来水厂、三波自来水厂及滩营自来水厂,新建官山辽自来水厂和茶山自来水厂,使中心城总供水规模达到 130 万 m3/d。本项目符合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年)相关规划。2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 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 元 45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在陆域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
7、制大 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 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 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近岸海域 优先保护单元内,以维护重要生态系统健康与生物多样性为核心, 结合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需求,原则上参照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 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 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
8、,加强污染物排放 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 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在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单 元内,以提升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利用为导向,充分衔接对应区划、 规划等要求,坚持陆海统筹的原则,充分考虑相邻陆域的管控要求, 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等因素,重点关注半封闭 式海湾、入海河流河口、污水排海工程排放口、现状水质不达标、存在重大风险源等区域,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一般管控单元。在陆域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 保护的基本要求。在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单元内,以维护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结合用海方式确定相应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3
9、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西北侧山区高地,在陆域优 先保护单元内。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所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后,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风险低,正常工况 下不会造成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2)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根据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显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 和声环境现状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待本项目建设投产后, 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保持区域环境质量。(4)与环境
10、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 号),本项目与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2。表 1-2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 控 类 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 间 布 局 约 束1.全市产业布局符合北钦防 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 单要求。本项目为自来 水 的生产和供应项 目,不属于北钦防一 体化产业协 同发展 限制布局清单内项 目符合2.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 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砖瓦等行 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 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 出。加快推进企
11、业入园管理。本项目为自来 水 的生产和供应项 目符合3.上思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 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本项目不位于 上思县符合4思县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4.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 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 管理。本项目不位于 广西北仑河 口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符合5.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进行管 理。本项目不位于 红树林内符合6.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 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本项目不处于 重要湿地内符合7.那沙河、北仑河流入越南境, 流域应严格控制
12、布局化工、冶金、 印染、水洗等水污染严重的产业; 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 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确保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避免跨境污 染。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地埋式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用于 周边林地施肥符合8. 防城区水域养殖活动依据 防 城 区 养 殖 水 域 滩 涂 规 划 (2017-2030年) 实施,科学规 划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 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全面增强水域滩涂生态管控能力。本项目不属于 水域养殖项目符合9.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 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 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 求,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 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
13、准不 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 短。本项目占地不 占用海洋符合10 严禁圈占海域、沙滩、礁 石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 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 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 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 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 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 力度。本 项 目 未 圈 占 海域、沙滩、礁石和 红树林的行为,项目 不属于采石等破坏 性活动符合11. 自海岸线起向陆域延伸200 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 除国防安全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 点建设项目、港口码头建设项目、 市政公用项目、公共旅游景观工程 项目以及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外,不 得新建、改建、扩
14、建与海岸带保护 无关的建筑物。本项目不在自 海岸线起 向 陆域延 伸200米范围内、特 殊岸段100米范围内符合512.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 筹。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 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 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 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 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 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涉及 围填海造地符合1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 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本项目不设置 入海排污口符合14.对边境地区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的现有、新(改、扩)建生产、 生活等项目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 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兴边戍边项 目,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不一致的,按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 程序报批。对新(改、扩)建兴边 戍边项目,按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