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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中层干部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探索能上能下、能升能降的用人竞争机制,打破传统的干部聘任终身制模式,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二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标准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实施选聘上岗,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和开拓进取的精神,为促进医院全面、稳步、健康、持续
2、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原则。(六)程序公开透明,个人服从组织原则(七)民主集中制原则。三、组织领导此次选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院纪委对选聘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四、选聘职位选聘岗位及选聘方式详见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五、选聘范围医院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六、选聘条件(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符合干部选任政治标准。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
3、“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品德修养、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应变包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无私奉献,勤勉尽责;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严谨,业绩突出,群众基础好。4 .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干净干事,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 .病区行政主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2年
4、以上病区行政副主任任职经历;病区、医技科室行政副主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 .病区及其他科室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且一直从事护理工作,原则上须有2年以上副护士长任职经历。具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且有1年以上护士长助理工作经历的一直从事护理岗位工作人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参加护士长竞聘。3 .病区及其他科室副护士长原则上应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且一直从事护理工作。具有护师资格且具1年以上护士长助理工作经历的护理岗位工作人员或无护士长助理任职经历的,具有本科学历,表现特别优秀的,获得过县市级以上表彰的,3年内有年度表彰优秀的护理人员可参加竞聘。七、选聘方式
5、本次选聘工作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与公开竞聘(民主测评和竞聘演讲)方式进行。其中,对原精神科主任等十三个岗位聘期届满中层干部采取民主测评方式,对精神科一病区主任(副主任)等十八个岗位采取公开竞聘方式。主要程序如下:(一)报名推荐。按照相应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等,各相关科室病区符合任职条件个人自荐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二)资格审核。按照岗位及职数设置,结合科室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人事科组织资格审查。(三)测评考察。依据选聘条件、资格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测评考察建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四)现场竞聘。根据测评考察结果,对竞聘上岗岗位组织竞聘演讲。竞聘岗位按照与报名人数最低不少于1:1的比例
6、掌握。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竞聘岗位,由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人选。(五)会议讨论。召开院党委会,根据测评考察及现场竞聘情况,讨论决定新一届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六)任前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新一届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任职。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程发文聘任,并组织任前集中谈话。八、纪律要求(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民主测评、考察情况、拟议内容和院党委会议讨论情况等。(二)参加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投关系票、不打人情分。(三)符合竞聘条件的人选要正确对待本次竞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贿选活动,不得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或采取其他形式攻击他人。竞聘后任职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四)选聘工作接受全院人员监督,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及时收集、听取意见。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检举反映,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九、其他事项(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7日。(二)报名地点:人事科。(S)民主测评、现场竞聘有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本实施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五)监督电话:0550(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