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为推动我矿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信息统计分析员要熟悉井下实际情况,综合素质高,要有责任心,热爱信息工作。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矿井应当停产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3、认真填写相关隐患
2、报表,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和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4、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检查指出的隐患或下达的整改指令必须如实登记,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记录,整改结束后须及时请示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销号。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统计分析。5、综合分析工作在每月三次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总结的基础上进行。6、综合分析的内容主要是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监管,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建议等。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报表每月向市(县)煤炭工业局提交书面报告,报告须经矿长签字,报告须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要求完整、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情况。8、隐患排查治理专职管理机构应将统计分析和报送材料归类存档。包括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等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及时告知市煤炭工业局。10、严格信息分析和报送工作考核,对不按要求分析和不及时报送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