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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突发地质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 工作组及职责2.2 应急联动机制3预防监测与预警3. 1预防与监测3.1 预警3.2 预警响应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4.1 先期处置4.2 应急响应4. 4响应终止4.5应急信息发布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调查评估5.3 恢复重建5.4 奖励与责任追究6应急保障6.1应急队伍保障6.2 物资装备保障6.3 资金保障6.4 医疗卫生保障6.5 交通运输保障6.6 通信与信息保障6.7 治安维护6. 8科技支持7. 9社会动员7预案管理
2、8. 1预案编制与实施管理7.2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8.2 预案解释部门8.3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规范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海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
3、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防群策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3 .果断决策,快速反应。要坚持效率原则,形成信息快速通道和快速决策机制,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4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事发地
4、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机制。5 .5突发地质灾害分级突发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一般(IV)、较大(III),重大(H)和特别重大(I)四级。11V级(一般)地质灾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一般)地质灾害:(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IO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I级(较大)地质灾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HI级(较大)地质灾害:(1)造成3-1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500人,或潜在可
5、能造成经济损失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3.II级(重大)地质灾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重大)地质灾害:(1)造成103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IOOO人,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0万1亿元的地质灾害险情。4.I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2)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1 .
6、指挥机构成立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任副指挥,成员由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传媒中心、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驻盐武警部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
7、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一般(W级)及以下地质灾害紧急避险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镇(街道)及县级部门的紧急救援,对救援行动做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驻盐武警部队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紧急指挥调度应急专家、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组织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方案;向县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县政府请示上级政府启动HI级以上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办事机构,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8、和监督;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与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具体抢险救灾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与建议;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有关镇(街道)、县级部门之间的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指导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和抢险救灾业务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2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调查评估组、专家咨询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等,
9、工作组由组长单位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配合,按照指挥部指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事发地镇(街道)为组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相关信息。2 .抢险救援组。县人武部为组长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水务集团、驻盐武警部队、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镇(街道)为组员单位,负责搜救掩埋人员,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进行工程排险,实施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保障工程。3 .医疗救治组。县卫生健康局为组长单位,相关医疗机构为组员单位,负责提出救治方案,建立
10、救治绿色通道,开展医疗救治,协调紧缺药品、医疗设备供给等工作。4 .调查评估组。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为组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现场调查与监测工作,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及时收集地质灾害情况,并向相关领导报告。5 .专家咨询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为组长单位,组建专家咨询组,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提出相关建议。6 .新闻发布组。县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县传媒中心、县应急局为组员单位,负责汇总信息,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灾情及应急救灾工作信息。7 .后勤保障与善后处理组。事发
11、地镇(街道)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为组员单位,负责实施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周边交通,提供后勤保障,做好灾民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3.3应急联动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通报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同指导基层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请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支援。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紧密协调配合,高效有序运转。有关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储备和调配应急物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
12、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或应急工作需要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镇(街道)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协调村(社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自救互救工作。3预防监测与预警3. 1预防与监测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确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2 .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有关镇(街道)针对当地已查出的地质
13、灾害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手中。3 .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有关镇(街道)要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镇(街道)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水陆交通干线及矿山等重点工程地段,建立地质、气象、水文监测点,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4 .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排查和不定
14、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5 .2预警1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2.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标识。(1)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
15、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2)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3)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4)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3,预警信息发布。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结果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微信、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可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3.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镇(街道)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各单位和当地相关人员要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1 .蓝色预警响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相关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2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开展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对准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每日统计、分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