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件橡胶密封件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00万件橡胶密封件项目环评报告.docx(4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IOO万件橡胶密封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密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IOO万件橡胶密封件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豪宾联系方式478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地理坐标114度52分56.835秒,37度10分51.89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橡胶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2、橡胶制品业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用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
2、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I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7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项目不属于该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范围内。项目未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
3、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项目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因此,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原任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0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0.47%。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原任县生态保护红线有五纵列。三纵列分别沿南澧河-沙河、沙洛河和泾阳河,呈南-北走向。一纵列大致呈北-西南
4、走向,北起穆口村、环水村,南至北甘寨村、南甘寨村。一纵列大致呈北-东南走向,北起穆口村、环水村,南至大留垒村、双逢头村。图1原任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曾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西侧1265m的淡阳河,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2023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2023年任泽区PM2.5、PM1均出现超标。因此,任泽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
5、质较好,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为2类区,声环境质量底线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厂区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严格的环保治理措施治理后,保证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H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1.2m3d,用水量较小,由前刘村供水管网
6、提供,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用电经天口镇电网接入,可满足厂区生产和生活用电的要求。通过加强节能管理、使用节能设备,可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无相关负面清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未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5)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7、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动态更新版),本项目位于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属于重点管控单元6,具体要求如下: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表1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属性管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许活相要我允类动关京1、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
8、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42号)中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上述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42号)中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海用岛审批。3、对审批中发现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域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发行保护区的
9、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4、对贫困地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现有、新(改、扩)建生产生活等项目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内现有扶贫项目,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不一致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提出退出、保留或调整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新(改、扩)建扶贫项目,按照管控要求实施管理。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限制类活动1、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2、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化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
10、态保护红线以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4、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有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5、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本项目位于河
11、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允许类活动相关要求1、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鼓励各地根据生态保护需要和规划,综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本项目符合天口镇产业定位及用地规划符合水源涵养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原等行为。2、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
12、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过度放牧、道路建设等。3、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禁止导致水体污染的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4、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天口镇前刘村,符合城乡规划,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5、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防风固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防风固沙型。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行禁牧休牧,推行舍饲圈养,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加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力度,恢复草原植被。加强对内陆河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
13、沙区湿地,禁止发展高耗水工业。对主要沙尘源区、沙尘暴频发区实行封禁管理。2、在沙漠化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控制放牧和草原生物资源的利用,禁止开垦草原,加强植被恢复和保护。3、严禁过度放牧、樵采、开荒,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提高区域生态系统防沙固沙的能力。4、开展荒漠植被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退化林带修复,禁止滥开垦、滥放牧和滥樵采,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5、禁止滥樵、滥采、滥牧,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本项目属于橡胶制品业,不属于禁止类活动。符合水土保养空间布局约束禁上类活动1、全面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
14、牧。2、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3、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符合生物多样性维护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2、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道路建设等,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3、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4、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
15、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5、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铺设管线、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体。6、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捕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活动。本项目属于橡胶制品业,不属于禁止类活动。符合水土流失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符合土地沙化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