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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经营协议(合同)(26篇)合作经营协议(合同)(精选26篇)合作经营协议(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章合作项目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第三条
2、: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
3、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
4、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
5、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第十三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作经营协议(合同)篇2本合同以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外方)为另一方于年月日在签订,双方共同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目的1. 1中外双方同意在成立一个生产的合作企业,名叫公司(以下
6、简称公司)和一个属于公司的生产的O12公司应在中国注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管辖和保护。第二条合作的条件2.1公司注册资本为。由中方提供土地、办公楼、厂房、必需的设施等,外方提供设备、机器、工具、仪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2. 2合作的期限定为年,从公司开始正式营业之日起算。2.3 在合同期间,双方按对半的比率负责公司的盈亏。2.4 合同期满时,公司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给予任何补偿。2. 5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税款,同时也享受合作经营企业免税和优待的权利。2.6在合作期间双方应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权能范围
7、在第四条中规定。第三条缔约双方的职责3. 1中方负责:a.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b.为公司和工厂外籍的管理、生产、技术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证;c向外方人员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卫生设备;出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出口商品关税;e.为公司和工厂雇请本地工人;f.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3. 2外方负责:a.选派技术专家,并对设备的安装维修给予技术指导;b.培训中方人员;c.雇请外籍人员;d.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联合管理机构3.1 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该机构由名成员组成,每方各有名。主任来自中方,副主任来自外方。3.2 联合权力机构是
8、公司最高权力组织,负责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方案、生产规模;审批公司的工贸计划、预算和决算、雇用和工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规模、机构、人员;委派和调动双方推荐的公司正副经理、工厂正副厂长;处理工人福利、奖金、处罚;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公司经理和工厂厂长5.1公司正副经理和工厂正副厂长均由联合管理机构任命以处理日常工作。经理来自外方,副经理来自中方。5.2在正副经理之下设立生产技术处、财会处、供销处。生产技术处由外方人员领导,财会处和供销处由中方人员领导。通过银行提款和付款,必须经双方会签。5.3公司各处的人员由双方分别推荐,报联合管理机构审查委任。第六条管理6.1 公司应在中国开设外汇存款账户以处
9、理用外汇支付的交易。6.2 公司的会计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利润和亏损按公历年度计算。资产负债表应于年终后半个月内做好,由联合管理机构批准通过。6.3中方或外方如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6.4公司应从每年的生产总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偿还外方投资,以及更新和大修设备之用。支付各种开支后的余额作为利润,按第二条三款规定的比率分给双方。6.5公司应自力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如果不能达到,可按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6.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意职工的医药保健和劳保福利。所涉及的费用,从公司行政费中开支。6.7公司
10、的职工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6.8外籍人员的工资可以通过中国行汇往国外。6.9公司的各种保险应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办理。公司的人员均应投保人寿险,所需保险费用从公司的商业收入中开支。1.1 10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它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干涉。第七条合同的实施及其他条款1.2 1本合同必须上报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查批准。1.3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中国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1.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时,本合同可通过双方协商予以提
11、前终止。1.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通过协商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一份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的部分,报请审批机关批准。1.6 除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受到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1.7 本合作经营合同满期时,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应按法定手续清理。外方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国外。中方:外方:合作经营协议(合同)篇3本合同以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外方)为另一方于年月日在签订,双方共同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目的1. 1中外双方同意在成立一个生产的合作企业,名叫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一个属于公司的生产的O12公司应在中国注册,受中华人民共和
12、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管辖和保护。第二条合作的条件1.1 公司注册资本为。由中方提供土地、办公楼、厂房、必需的设施等,外方提供设备、机器、工具、仪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2. 2合作的期限定为年,从公司开始正式营业之日起算。2.1 在合同期间,双方按对半的比率负责公司的盈亏。2.2 合同期满时,公司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给予任何补偿。2. 5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税款,同时也享受合作经营企业免税和优待的权利。2.6在合作期间双方应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权能范围在第四条中规定。第三条缔约双方的职责3. 1中方负责:a.向工商行政
13、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b.为公司和工厂外籍的管理、生产、技术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居留、工作许可证;C.向外方人员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卫生设备;d.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出口商品关税;e.为公司和工厂雇请本地工人;f.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3. 2外方负责:a.选派技术专家,并对设备的安装维修给予技术指导;b.培训中方人员;c.雇请外籍人员;d.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联合管理机构3.1 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建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该机构由名成员组成,每方各有名。主任来自中方,副主任来自外方。3.2 联合权力机构是公司最高权力组织,负责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方案、生产规模;审批公司
14、的工贸计划、预算和决算、雇用和工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规模、机构、人员;委派和调动双方推荐的公司正副经理、工厂正副厂长;处理工人福利、奖金、处罚;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公司经理和工厂厂长5. 1公司正副经理和工厂正副厂长均由联合管理机构任命以处理日常工作。经理来自外方,副经理来自中方。6. 2在正副经理之下设立生产技术处、财会处、供销处。生产技术处由外方人员领导,财会处和供销处由中方人员领导。通过银行提款和付款,必须经双方会签。5.3公司各处的人员由双方分别推荐,报联合管理机构审查委任。第六条管理7. 1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外汇存款账户以处理用外汇支付的交易。6.2公司的会计制度由双方协商确
15、定。利润和亏损按公历年度计算。资产负债表应于年终后半个月内做好,由联合管理机构批准通过。6.3中方或外方如要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6.4公司应从每年的生产总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偿还外方投资,以及更新和大修设备之用。支付各种开支后的余额作为利润,按第二条三款规定的比率分给双方。6.5公司应自力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如果不能达到,可按国家规定申请有关机关给予协助。6.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意职工的医药保健和劳福利。所涉及的费用,从公司行政费中开支。67公司的职工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6.8外籍人员的工资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汇往国外。6.9公司的各种保险应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办理。公司的人员均应投保人寿险,所需保险费用从公司的商业收入中开支。1.1 10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它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干涉。第七条合同的实施及其他条款1.2 1本合同必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