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73146 上传时间:2024-03-3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市场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生活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个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活

2、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中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指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条件、市场及执业行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第四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具体为:(一)资质条件:1企业现有注册(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条件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2 .现有技术装备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3 .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范围内;4 .办公场所等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5 .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二)市场及执业行为:1 .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2 .是否伪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证书或者图章,涂改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

3、.是否发生转包、违法分包或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4 .是否利用虚假材料、伪造业绩、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者个人注册资格;5 .是否存在允许专业技术执业注册资格人员“挂证”的行为;6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1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是否合法有效;7 .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勘察设计变更及重大变更情况,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8 .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内容;9 .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原始记录与计算资料是否

4、齐全有效;10 设计文件是否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11 设计单位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1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进行施工图设计的行为;13 是否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还应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等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14 新建建筑是否执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设计要求;15 .建筑节能设计是否符合要求;16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四)施工图审查执行情况: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可靠

5、性;3 .消防安全性;4 .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5 .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或装配式建筑要求,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6 .是否按照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7 .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并签字。第五条监督检查的形式:(-)集中监督检查集中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年不少于1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二)日常抽查抽查对象主要为:新取得勘察设计资质6个月以上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一般及较

6、差的,被实名投诉和举报的,不按要求报送勘察设计统计月报、年报等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第六条集中监督检查的程序:(-)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二)确定受检项目和受检企业。所检查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企业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总数的50%,西安市不少于10%;所检查项目涉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全覆盖。受检企业抽取原则:1上年度未抽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优先列入检查对象;2 .上年度受检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被通报批评或依法查处的,本年度列入必查对象;3 .被实名投诉和举报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4 .上年度受检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单位和

7、施工图审查机构被通报表扬的,本年度可免于检查。(三)告知受检企业。告知受检企业如实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企业工程业绩、有关工程勘察或设计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四)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部门确定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的检查方。检查方按检查方案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受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受检企业有违规行为的,核实后依法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通知书。(五)核查处理。集中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相应

8、处理,处理情况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开。第七条集中监督检查的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受检企业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检查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二)检查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年度已进行检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原则上不再作为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对象。(三)总结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规企业或个人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第八条检查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企业符合相关规定

9、者为合格,达不到规定标准之一者为不合格。第九条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省内企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有关处理情况函告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有关单位或执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档案。第十条组织实施

10、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检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检查活动,不得拒绝或阻挠。对拒不配合的受检企业予以通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建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勘察设计企业应按规定将企业基本信息、工程业绩和个人业绩等内容录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及时更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合同履约、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行为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第十二条严肃查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对于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第十三条对勘察设计项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第十四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7月3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5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