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大纲 答疑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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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学大纲第一章 绪论&第十四章法医学鉴定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相关的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 门科学。法医学的分支学科:1 .法医病理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2 .临床法医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3 .法医物证学:对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4 .法医毒理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由毒物所致机体生理、病理损害过程。5 .法医毒物分析:研究与法律有关的毒物分离、定性、定景。6 .司法精神病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类精神疾病和精神状态。法医学的工作内容:一、现场勘查:

2、1、工解有关情况2、对现场周围进行巡视3、清理出进入现场的中心道路4、进行现场拍照、摄影记录现场原来5、对尸体拍照、录相、绘图、记录,6、对现场进行动的勘查发现和提取痕7、制做勘查笔录和现场图二、活体检查:的状态并发现、提取尸体周围的物证 迹物证1、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2、劳动能力的鉴定3、精神状态的鉴定三、尸体剖验及目的1、确定死亡原因2、判断死亡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四、物证检验1、个人识别2、同一认定五、书证检验一一对文字资料的检验4、性犯罪的鉴定5、医疗事故的鉴定等4、推断致伤物5、个人识别6、医疗事故的鉴定3、亲子鉴定4、血痕、精斑、毛发、骨骼等鉴定医学生学习法医学

3、的实践意义:一、准确判定死亡 二、从事法医鉴定 三、保全医学证据四、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五、准确诊断疾病六、规范疾病治疗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医学一一基础医学:基础医学各学科应用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学、流行病学等;特种医学:法医学、军事医学等中国法医学的历史:中国古代法医学简史:宋慈,南宋人,1247洗冤集录系统的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我国近现代法医学史:1913,我国第一个解剖规则1930,林几教授在北平大学医学院首建法医学教室1934,第一部法医学杂志法医月刊1951,司法部在上海成立了法医研究所1985,中国法医学会成立法医学鉴定: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材料,

4、依据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 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法医鉴定人:具有法医学知识和经验并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受到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就案件中有关医学问题进行检验 鉴定,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的人。专职鉴定人和兼职医师鉴定人法医学鉴定的程序:1、委托、受理2、检验、鉴定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或提供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内容或补充意见。重新鉴定(再鉴定):双方对鉴定结论意见不同,将原案材料委托他人鉴定。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性(legality)(2)客观性(objectivity)(3)独立性(independence)(4)时

5、限性(limitation)(5)保密性(confidentiality)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项目:标题 编号 现场情况 检案摘要 检验过程 检验结果 分析说明 鉴定意见 落款 附件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死亡的概念: 人体代谢终止,生命活动终结心脏死:心脏先于呼吸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又称循环死。 常见原因1)2)5)心血管系统疾病、损伤3)电击中毒4)酸碱和电解质失衡自主神经反射性紊乱等肺脏死:呼吸先于心脏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又称呼吸死。 常见原因1)2)5)脑死亡:呼吸系统及呼吸中枢疾病和外伤3)中毒机械性窒息和溺水4)电击高位截瘫等是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

6、又称为全脑死亡。常见原因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外伤2)继发心肺功能衰竭3)继发其他器官疾病一一肝、肾死亡过程:濒死期agonal stage死亡的最初阶段中枢神经系统脑干以上部位处于深度抑制状态;意识模糊或消失,各种反射减弱或迟钝;血压下降,心跳呼吸变弱,出现终末期呼吸。临床死亡期clinical stage一一死亡的第二阶段;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由皮质延伸至皮质下部和脑干部;呼吸、心跳停止,循环中断;各种反射消失。生物学死亡期biological stage死亡的最终阶段;全身各组织代谢停止陷入不可逆状态;摘出的器官已不能作移植用。死亡过程阶段划分中枢神经系统状况临床表现时间长短回生希望濒死期

7、开始阶段脑干以上部位深度 抑制重要生命功能障碍或紊乱 (意识丧失;反射迟钝;心跳 减弱,血压下降;呼吸减弱)数秒或数 小时可逆临床死亡期发展阶段抑制扩展到脑干, 尤其是延髓重要生命功能停止或严重障碍(心跳和呼吸均停止;各种反 射消失;全脑逐步受到损害; 组织存在微弱代谢活动)大脑皮层 耐缺氧极 限时间仍然存 在可逆 可能生物学死亡期最后阶段功能完全丧失,全 脑不可逆性破坏超生反应数十小时不可逆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概念:非暴力死亡:在通常的自然条件下,由于机体的自然衰竭或疾病所引起的死亡。 分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暴力死亡:外界因素(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死亡。假死和超生反应

8、的特征:假死:人体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时,外表观察似乎死亡,心跳、呼吸用一般诊察方法不能检出,这种状态称为假死。为濒死期的特殊表现。原因:机械性窒息,镇静安眠药中毒,Ce)中毒,电击,脑震荡等。鉴别:呼吸、心跳、血循环,眼部检查等。超生反应:机体死亡后,组织、细胞、器官对刺激尚有一定的反应,称为超生反应。1 .断头后110分钟,眼球运动;口唇、下颌运动;躯干痉挛;心跳;颈动脉涌血;2 .死后数小时,心房肌遇冷或金属刺激可见蠕动;用林格氏液或去纤维蛋白的血液注入冠状动脉,心肌节 律性收缩可保持数小时;3 .肠端动可持续数小时,可发生死后肠套叠。关于死因和死因分析: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

9、的疾病、病态情况(休克、中毒、窒息)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和 事件根本死因: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事件中最早的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性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根 本死因应是可以引起较严重后果的疾病、损伤及其原发事件。在分析死因时,必须指出导致死亡发生 的原发性疾病或外伤)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是来自根本死因的致命性并发症,是死亡发生的直接启动因素。(可以 是疾病,如支气管肺炎,也可以是一种病理状态,如休克、脑水肿和脑疝形成、败血症等。常见的直 接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肺水肿等)*直接死因与根本死因具有因果关系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以外的疾病、中毒、窒息或外伤,在死亡

10、过程中仅起辅助作用。Eg:贫血症患者,臀部刺创一一出血IOOOmL死亡诱因:因体力活动或精神因素等诱导身体原有潜在病变恶化而死亡。死亡诱因不参与死因。这些因素单独存 在时不足以致死。死亡诱因根本原因一直接原因一个体死亡Eg:争吵或气候变化一一冠心病患者猝死*死亡诱因与根本死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辅助死因与根本死因之间无因果关系 联合死因(并列死因):在死者身上,同时存在两种或两 种以上均可单独致死的死亡原因。辅助死因各种早期尸体现象、影响因素和早期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死后现象:人体死亡后受体内外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各种变化,称为尸体变化;这 些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

11、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称尸体现象。早起死后变化一一人死亡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尸体变化a.肌肉松弛:a)概念:躯体死亡后,肌张力消失,肌肉变软。b)表现:尸体呈迟缓状态(瞳孔散大、眼微睁,面部松弛,各肢体关节易屈曲,括约肌的松弛可导致大小 便、精液外缢)c)法医学意义:肌肉松弛是直接导致皮肤接触压痕的原因,有助于推断案情。 b.尸僵:a)概念:个体死亡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并将关节固定的现象。b)形成机理:三磷酸腺甘耗竭(残存的ATP决定尸僵的形成早晚,而肌动蛋白、肌球蛋白的量则决定尸 僵的强度)c)形成规律: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12-15小时达高峰再僵直(restiffeness):在死后4

12、-6小时内,人为地将已形成的尸僵破坏,不 久可重新形成尸僵,这种现象称为再僵直。d)尸僵存在时间:夏季3648小时,冬季72小时或更久,之后开始缓解,完全缓解则在死后37天。 c.尸体痉挛:a)概念: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死亡的瞬间,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 姿势和动作。b)机理:与在高度神经兴奋状态下死亡有关。c)法医学意义:可以固定死者临死时的动作、体位和姿势,因此对判断或推测自杀或他杀,有时极有价值。 d.角膜混浊:a)概念:人体死亡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b)时间:死后56小时一一角膜出现白色小点612小时一一斑点扩大 轻

13、度混浊1524小时一一混浊加重、半透明 中度混浊48小时一一不能透视瞳孔高度混浊c)法医学意义:推测死亡时间 e.皮革样化:a)概念:死后水分从皮肤较薄部位迅速蒸发,局部干燥变硬,呈黄褐色或深褐色.b)常见部位:口唇、阴囊、阴唇等皮肤较薄的部位;皮肤皱褶、表皮剥脱、烫伤面、索沟等损伤处c)法医学意义:A.皮革样化可使损伤更加明显;B,应区别自然状况以及损伤的区别:口唇、阴囊。f. 尸斑:a)概念:尸体血管内血液因循环停止,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下沉到尸体低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压部位血管 中,透过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为尸斑。b)尸斑的分布一一原则:尸斑处于低下未受压处。仰卧位:尸斑处于枕、

14、项、背、腰、臀、四肢背侧,以及身体的侧面(两腋侧);俯卧位:尸斑处于颜面、胸腹、四肢的腹侧面,以及身体的侧面(两腋侧);悬垂位:尸斑见于下肢、两手及前臂,以及绳索腰带等束压物的上方;水中尸体:因水流翻动,尸斑不易固定,旦因血液被稀释,尸斑不明显。c)尸斑的颜色一一尸斑颜色是血红蛋白与肤色的综合颜色。暗紫红色(血红蛋白):还原血红蛋白樱红色(碳氧: 一氧化碳中毒鲜红色(氧合):冻死尸体;虱化物中毒灰褐色(正铁):氯酸钾、亚硝酸盐中毒蓝绿色:硝基苯中毒 d)尸斑的发展分期死后时间外观表现病理表现按压改变改变体位沉降期612h从小块或条纹,到融合成片,颜色加 深,边界不清。承重处苍白色,未受 压处为尸斑颜色毛细血管、小 静充满坠积的 红细胞按压可褪色原尸斑部分或完全消 失,重新在低下未受 压部位形成新的尸斑扩散期1224h颜色加深红细胞溶解, 血红蛋白进入 血管壁以及周 围组织按压稍褪色新的低下未受压部位 形成新尸斑,原尸斑 不能完全消退浸润期24h颜色固定血红蛋白以及 分解产物完全 进入组织间隙按压不褪色原尸斑不消失,新的 尸斑不能产生e)影响因素1. 死亡原因:1 .猝死和窒息的尸体,血液不凝,尸斑出现快而浓,多呈暗紫红色,发展迅速,有时形成散在的 皮下出血点。2 .大失血、恶病质、衰竭死亡者,尸斑出现慢而微弱。11 .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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