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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学生会、团委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团委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生会、团委会管理考核办法。管理总则一、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要爱国、爱党、爰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二、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三、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带
2、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团委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四、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团委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团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五、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六、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七、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八、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
3、作。九、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要明确,做到勤奋刻苦,能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十、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吸烟喝酒、不说脏话、衣着得体,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团委会的形象。十一、学生会、团委会干部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团委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考核办法对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学生会、团委会期间为学校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反映和鉴定,督促各干部干事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一、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一)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4、,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科学发展观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二)能力水平1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
5、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团委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O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3、宣传鼓动能力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4、协调、亲和能力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善于同干事以及同学交往,乐于帮助他人,做干部干事以及同学的朋友。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与同学中去,掌握干事或同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二、考核办法(一
6、)建立学校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档案和学校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考核表。(二)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减分的形式给予鉴定。(三)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副主席由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分。三、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团委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二)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自任命当月须建立考核表。(三)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四)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五)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部长负责部员
7、,实行层层负责。四、考评形式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IOO分,其中20分为附加分(可活动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70分以上(含70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五、考评细则(一)政治素质(20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干部培训和团组织生活,作风正派,言行得当,在重大事件面前是非观念清楚,在同学中起到正面影响作用,可记18-20分;平时不注重个人政治思想提高,言行不负责任,在同学中传播不当言语,是非观念不清楚,记0分,一票否决干部资格。(二)考勤(10分)1值班按学生会、团委会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
8、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团委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请假,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扣完为止。2、学生会、团委会各部负责人每晚应该到办公室查阅相关本部门事宜及处理相应事务,一次不到者扣02分。3、会议考勤学生会、团委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团委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4、活动考勤(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2)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9、。(3)学生会、团委会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三)学习成绩(10分)每学期上缴本学期成绩单复印件。1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初非名为中等以上者计6-10分。2、学生会、团委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扣除所有学习成绩得分。3、学生会、团委会成员不得无故旷课,缺课经查明者一次扣1分,两次扣3分,三次及以上者计为O分并交由学校处理。4、主席、各部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者计为。分。(四)干部纪律(20分)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口语得体,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
10、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在学生会、团委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团委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3、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者计5分。4、遵守关于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条款,违反者酌情扣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5、受到校、系点名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留校察看者纪律分为0分。(五)部门工作(20分)1凡校、系、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向主席团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4分。2、凡校、系、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11、,迟交一天者扣5分,迟交两天者扣6分,迟交三天者扣7分,超过三天者扣10分。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人次酌情扣18分。4、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部门、本系保护主义色彩者扣5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人次酌情扣1-5分。5、凡主席处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分。6、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7、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六)附加分(20分)1群众考核:我校各年级学生可随时监督学生会、团委会成员的言行,对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可向团委书记或各年级辅导
12、员反映。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部内评定占30%,学生会、团委会内部评定占30%,所在年级评定占40%),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力口6分,不足50%者不得分。2、内部考核:学生会、团委会内部成员之间彼此考核,对学生会、团委会所有成员进行目标管理。学期初对每一位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工作成绩显著者酌情加分。3、自我考核:学生会、团委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者酌情加分。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者酌情加5-10分。获校级荣誉者加4分、系级加2分、班级加1分5、在校级刊物(包括社团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10分。6、获奖学金者加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7、凡校、系、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提前主动上交者加2分。8、对学生会、团委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计510分。9、对学生会、团委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附则一、以上各项除附加分外凡是出现0分者由主席团向学校申请并执行有关处理意及决策。二、附加分加到满分为止,加分条件超出者不再加分。三、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学校学生会、团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