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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岗位竞聘制度内部岗位竞聘制度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内部岗位竞聘制度2第三章 附 则5内部岗位竞聘实施细则6第一章 岗位竞聘的操作规程6第二章 岗位竞聘操作程序6第三章 附件部分8附件一:岗位竞聘面试情况表8附件二:岗位竞聘面试情况汇总表9附件三:人事调动表10附件四:中层干部、普通员工岗位竞聘申请表11附件五:岗位竞聘流程图: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内部竞聘上岗释义:内部岗位竞聘是指内部员工对自己愿意担任的职位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申请,领导根据历史工作记录、考核和职位需求等情况来确定合适人选的一种内部人才调配的办法。第二条. 范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长勘院)全体正式
2、员工(总院高层除外)和分院高层,分院普通员工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目的:以追求人才合理的开发,人才合理的配置,人才的最佳使用为目的,同时配合薪酬与考核制度达到人才激励、提高员工素质的目的。第四条.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岗、在职者优先考虑原则:中层干部与普通员工申报中层职位,对已在岗的中层干部优先考虑;已在职的和离岗的员工申报职位,对在职职工优先考虑。能力优先原则:同级别的人员以能力作为判定标准。稳定原则:在人选确定时应尽可能保持组织和工作的稳定性,每一层级或部门的人员调整原则上不应超过25%。能上能下原则双向选择原则宁缺勿滥原则:对经审核、调整后仍无法找到岗位的员工作待岗对待。第二章
3、 内部岗位竞聘制度第五条 岗位竞聘按层级进行,共分两层:中层干部:分院高层和总院部门负责人普通员工:总院普通员工(包括部门副职)。第六条 本套制度适用定期竞聘,临时岗位竞聘见长勘院招聘制度。定期竞聘采取任期制:除总院高层外,所有职位任期两年,任期一到,全部下岗,而后在长勘院内部范围内重新公开竞聘上岗。第七条 岗位竞聘的组织结构:长勘院岗位竞聘的组织构成包括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总院中层干部和人事处。第八条 职责划分:1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办事机构是长勘院岗位竞聘管理的最高权力部门,由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组成,统领长勘院岗位竞聘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长
4、勘院岗位竞聘制度的审批;(2) 全体员工职位的初评、复审、中层干部的面试与最终竞聘结果的确定;(3) 员工申诉的最终处理。2人事处: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同时也是长勘院岗位竞聘工作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拟订长勘院岗位竞聘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2) 岗位竞聘实施的通知以及结果的发布;(3) 收集、整理员工岗位竞聘申请书,并按时向委员会申报;(4) 为委员会提供人才档案情况,根据人才档案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资格认定并签署意见(人事处处长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5) 收集长勘院内部对岗位竞聘工作的反馈意见加以分类、汇总,并向岗位委员会汇报;(6) 及时为员工建立或调整档案,作为
5、奖金发放、工资调整等的依据;(7) 委员会交代的其它工作;3、总院中层干部:是指成功竞聘上岗后的总院部门负责人,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 与申报本部门的普通员工的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2) 初步确定本部的普通员工,向委员会申报;第九条 岗位竞聘审核关系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对中层干部的人选进行审定。总院普通员工的人选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由委员会审批。第十条 考查方式及内容1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并签署意见,不合格者应说明具体理由,交由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审定。中层干部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特殊情况人员,经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2)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
6、历;(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0岁;(4)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经历者优先;(5)无不良行为记录。普通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特殊情况人员,经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需有本科以上的学历;(2)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4)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经历者优先;(5)无不良行为记录;2复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复审,复审结合过去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请见长沙勘察设计院薪酬与考核制度。3面试:由委员会对通过复审的中层干部进行面试,面试填写中层干部岗位竞聘面试情况表,做为下一阶段确定人选的依
7、据。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测试。第三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补充,与薪酬与考核制度一并实施,具体实施参照岗位竞聘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岗位竞聘实施细则、岗位竞聘面试情况表、中层干部结果汇总表、岗位竞聘申请表、人事调动表。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所未规定的事项,按长勘院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制度的修改由人事处负责,报竞聘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十四条 中层干部竞聘与普通员工竞聘可分开执行也可合并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内部岗位竞聘实施细则第一章 岗位竞聘的操作规程第一条 岗位竞聘的岗位必
8、须事先公布,必须使所有员工周知。第二条 为保证岗位竞聘的公正、公开、公平,必须成立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可以临时聘请一名企业外部专家,负责指导竞聘工作,同时监督其公正性。第三条 所有岗位无一例外的不能有定选对象,领导不能参与推荐、暗示或个别谈话。第四条 竞聘岗位均要有科学完整的岗位说明书,并公告企业员工周知,对应聘条件的设计必须具有普遍性,不能针对个体或小群体,并结合长勘院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基本条件。第五条 要注意“申请池”的大小规格,岗位与申请人的比例适当,一般不应低于1比2,也不高于1比4的比例,一旦出现“申请池”太小,可考虑放宽竞聘条件。第六条 定期竞聘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时间定在三月中旬
9、。第二章 岗位竞聘操作程序第七条 组建岗位竞聘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总院高层组成,也可临时聘请一名外部专家作为成员。第八条 人事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交委员会审定。第九条 发布岗位竞聘通知,通知应包括竞聘岗位、职务、职务说明书、竞聘条件、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等。第十条 申请人填写中层岗位竞聘申请书,长勘院系统内部员工都可填写申请,填写完后交人事处。第十一条 人事处将岗位竞聘申请书与人才档案进行核对,以确定其中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将岗位要求与申请人条件相核对,剔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签署意见后与合格申请人分别交委员会。第十二条 人事处将申请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委员会,如岗位与申请人配比情况不合理
10、,应进行及时调整。第十三条 委员会将岗位竞聘申请书会同人事部门提交的上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一并进行复审,按岗位与人数比1:1.5的比例筛选出候选人,由人事处通知入选者参加面试。第十四条 委员会组织对中层干部的入选者进行面试,面试可采用公开演讲形式。第十五条 结合面试总平均分结果,委员会讨论确定中层干部的人选,如有职位空缺,可再从面试入选者中进行筛选;如仍有职位空缺则要考虑从外部聘请,实施办法见长沙勘察设计院招聘制度;未被选用的中层干部申请人作为员工申请人对待,参加员工层的岗位竞聘。第十六条 委员会将中层干部人选交人事处,人事处向全体员工公布。第十七条 所有剩余的员工参加普通员工竞聘,填写普通员工竞
11、聘申请书。第十八条 人事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汇总分部门交给各部门负责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为待岗处理。第十九条 已经确定的中层干部自行选择本部门的人选,并将确定的结果上报委员会,委员会可根据整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如仍有岗位空缺可考虑从外部招聘,具体实施见长沙勘察设计院招聘制度。第二十条 未能竞聘上岗的员工作待岗处理,待岗员工待遇按照长勘院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待岗员工可参加下次的岗位竞聘。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将最终结果交给人事处,由人事处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岗位的调动需填写人事调动表,人事处做岗位竞聘工作总结,将所有记录入档,并根据结果对当事人的工资、奖金标准进行相
12、应调整,具体操作按长勘院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执行。第三章 附件部分附件一:岗位竞聘面试情况表 年 月 日姓 名性 别年 龄现在职位申请职位任职时间测试内容: 60以下 差;6075 一般;7590 良;90以上 优直观印象(简要说明)应变能力(简要说明)健康精神状况(简要说明)专业水平(简要说明)沟通能力(简要说明)口头表达能力(简要说明)平均分综合评价:备注说明: 1.中层干部的面试采用本表,统计后本表作为原始档案交人事处存档。2.表综合汇总结果,填写中层干部面试结果汇总表。附件二:岗位竞聘面试情况汇总表 年 月 日申请职位姓 名面试官一面试官二面试官三面试官四面试官五总平均分附件三:人事调动
13、表年 月 日员工姓名:原任部门:调任部门:职位: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资级别:工资级别:调动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调动原因交接手续原部门工作移交1、 文件移交2、 物品实物移交3、 待办事项移交4、 人员移交5、 妥善安排接管人员新部门工作接收1、 文件移交2、 物品实物移交3、 待办事项移交4、 人员移交5、 妥善安排接管人员部门确认部门确认院长签名人事部门员工签名备注:附件四:中层干部、普通员工岗位竞聘申请表 年 月 日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职 称学 历技 能专 业培训证书是否服从分配是 否现任岗位竞聘岗位一竞聘岗位二主要工作经历:主要成果或获奖: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竞聘报告:(加附页)注:岗位竞聘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