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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天窗生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成都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窗生产线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7-510112-36-03-2095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自治区) 成都市龙泉驿县(区) 柏合乡(街道) 合志西路 99 号地理坐标(104 度 13 分 18.833 秒, 30 度 30 分 38.75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 泡沫塑料制造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
2、料制品业 29: 塑料制品业 292 中的其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中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 填)龙泉驿区科技和经济信息 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选 填)川投资备【2017-510112-36-03- 209509】JXQB- 1741 号总投资(万元)3200环保投资(万 元)36环保投资占比(%)1.1施工工期3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 )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规划情况成都
3、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市生态环境 局,关于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建函201125号)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环境影响 跟踪评价报告,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 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成环评函2019 2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1。表1-1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跟踪评价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情况一览表项目类 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禁 止
4、 类1、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 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禁止引入的化工项目: 制浆造纸业, 主要指含制浆的造纸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 的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产、炼焦、 核燃料加工等; 肥料制造业中的合成氨工业的氮肥制造;不属于 1 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 成纤维; 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原药药品制剂制造、化学 纤维制造业中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2、鉴于区域PM10 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 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 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
5、璃制造(特指 熔炼生产工艺)、石墨制造、炭素制造、玄武岩纤维制造 项目) 。不属于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及 (2013年修正) 中的淘汰类, 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 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不属于4、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 鼓励、限制类的产业, 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 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 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不属于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及 (2013年修正)未 全部列入的产业, 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 为主的功能定
6、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 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针对“C制造业, 15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含发酵工艺项目) 、26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 工产品项目)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合成塑料、合成橡胶、 合成树脂、 合成纤维项目)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水泥、石 灰、石膏制造项目) ”,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资此类产业项 目, 现有此类企业3-5年关闭退出。不属于6、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的工艺、技术和 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不属于7、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7、清单)(2018年版) 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不属于8 、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属于9、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吨/年以下的传统 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 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汽车维修等 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不属于限 制 类1、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 控要求提及的内容。不属于2、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 清洁生产指标体 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 平。不属于3、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 引入涉磷企业总磷总量需要
8、倍量替代。不属于4、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 禁止新建、改 建、扩建增加汞、镉、 铅、铬、砷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属于5、鉴于区域PM10 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 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 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改造,现有 的企业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条件允许进行改、扩建。不属于6、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 涉及的产业项目 (企业) 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 、区 位(或范围) 、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不属于 2 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7、针对“C制造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 水平需达到国际先
9、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不属于8、针对“C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和36汽车制造业”,新建 项目以高端设备制造为主,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同行 业先进水平。土地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量9m3/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能耗0.5t标煤/万元, COD排放强度0.06kg/万元, 氨氮排放强度0.005kg/万元。现 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或关闭退出。不属于9、针对“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以上水平,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 改达标。不属于10、加
10、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实 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以建材、化工、纺织、 印染、造纸和皮革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高污染 项目。不属于11、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 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UV涂料 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 。不属于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 范围内,为企业现有 的天窗生产线提供天窗玻璃塑料包边服务, 同时对企业现有的内藏式天窗 5# 、6#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园区主导产 业,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发
11、展的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成都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 号)和长江经 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成都市“三线一单”文本(阶段成果),成都市境内 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91. 14km2,集中分布在龙门山山脉和龙泉山山脉, 另有少量分布于城市区域,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 区) 合志西路 99 号,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 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要求。(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
12、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区域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 本项目为企业现有的天窗生产线 提供天窗玻璃塑料包边服务, 同时对企业现有的内藏式天窗 5#、6#生产线进 3 行升级改造,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是水产养殖用聚苯乙烯浮球生 产项目,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 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项目清洁生产 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项目区域属于芦溪河-龙泉驿区-控制单元,为成都市划定的水环境重 点管控单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采取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
13、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最终由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DB51/2311-2016)表 1 中标准后排入芦溪河,符合水环境质量底 线的要求。本项目区域属于土壤环境风险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重点发展领域为汽 车制造、高端装备业,不属于管控要求中禁止引入的产业。营运期各类固体 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实现无害化处置, 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符 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的要求。(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供气均由市政供给, 所选工艺设备均为先进、自动 化水平高、能耗低的生产设备, 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 准。(4)本项目与
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企业现有的天窗生产线提供天窗玻璃塑料包边服务, 同时对企 业现有的内藏式天窗 5#、6#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不属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所 列项目,也不属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成都市“三线一单”文本(阶 段成果)中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的项目。2 、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符 合性分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中要求: (二) 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强全过 程控制, 推广使用低(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产生含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 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依法依规设置排放口, 建立台账,记录VOCs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 4 本项目天窗玻璃塑料包边的发泡过程为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