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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 示 本)项 目 名 称: 新建利盛塑料成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绵阳利盛塑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5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2、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新建利盛塑料成型项目建设单位绵阳利盛塑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白山寺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白山寺村立项审批 部 门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9
3、-510796-29-03-415092】FGQB-0152 号建设性质1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 代码C2926 塑料包装箱 及容器制造占地面积 (平方 米)不新增占地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5.6%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7 月项目内容及规模:一、 项目建设背景绵阳利盛塑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利盛塑料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注册成立,位 于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白山寺村。绵阳利盛塑料公司拟租赁绵阳宏益塑料制品有限责任 公司(地址位于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白山寺村)的闲置厂房 (2# 、4#) 、
4、辅助用房及用 地,进行 PE 塑料瓶、PET 塑料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吹塑机等设备 39 台 (套) ,建设 PET 塑料瓶生 产线 2 条, PE 塑料瓶生产线 1 条, 生产能力为 1260.76t/a (约 3000 万套(件) /a) 。生 产的 PET 、PE 塑料瓶产品成为药品外包装物。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 (2017 年环境保护令第 44 号, 2018 年修改版)的要求,本项目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据此, 绵阳利盛塑料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现状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在掌握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 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主要进行PE和PET塑料瓶制造, 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 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为允许类; 且项目产品及使用的生产设备、工艺均不在目录中“鼓励、 限制、淘汰类 ”范围, 因此
6、 本项目为允许类。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796-29-03-415092】FGQB-0152 号”同意了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三、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绵阳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租用绵阳宏益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进行 PET、PE 塑料瓶的生产 经营,地址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白山寺村。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 2020), 本项目选址所用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与绵阳市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规划图进行仔细比对,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 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2)与园区规划的
7、符合性分析2011 年, 应绵阳市科技城农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 对农科区工业产业园区产业规 划布局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出具了绵阳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 响补充报告的审查意见(绵环建函 2011 63 号, 见附件) ,调整之后, 农科区规划 功能定位为:以食品和生物医药为主导, 汽车配件生产为配套产业, 以生物医药产业园 区、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区为辅的综合性工业产业园。本项目主要从事 PET、PE 塑料瓶生产, 产品主要用于药片的盛装,属于生物医药产2业的配套产业,不与绵阳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审查意见(绵环建函 2011 63 号
8、) 相冲突,因此,符合绵阳市农科区工业园规划功能 定位。(3) 三线一单符合性经过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资源利用底 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4)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1 本项目与方案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 号方案规定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内容1VOCs 防 治重点地 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 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 陕西关中、 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 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 苏、
9、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 东、湖北、湖南、重庆、 四川、陕 西等 16 个省(市)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属于VOCs 防治重点地区2VOCs 防 治重点行 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 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 治。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 属 于 VOCs 防 治重点行 业3重点污染 物加强活性强的 VOCs 排放控制, 主 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 等。本项目使用的物料包括 PE 塑料颗粒 (聚乙烯) 、PET 塑料颗粒 (聚对苯二甲酸乙 二醇酯) ,加工过程中会产 生少量 VOCs。不属于重点污染物4环境准入 要求提高 VOCs
10、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 门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防治行 业,不属于重点污染物,新 增污染物排放量小。符合符合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 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本项目 VOCs 排放量较小,不 属于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经济开发 区,属于合法批准的经济园 区。3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 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 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 法管理。本项目环评按照 VOCs 替代 要求提出了控制要求。符合5强化固
11、定 污染源排 污许可管 理细化 VOCs 产生和排放环节无组织 控制措施要求, 建立企业自行监 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 加 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管理精细化 水平。本次环评提出了建立企业自 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 开要求。符合6其他工业行业VOCs 综合整治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 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 行业开展 VOCs 治理。电子行业应 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 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 制鞋 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 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 清洗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 纺织 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 定型、涂层等工序
12、VOCs 排放治 理; 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 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 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 器制造业,不属于重点防治 行业, 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VOCs 较少,项目涉及 VOCs 的生产设备拟采取“集气罩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对 有机废气进行处理, 实现治 理要求。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容器制造项目,与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其中与国 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复的相关
13、要求不再分析。表1-2 本项目与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 加强控制,使用低(无) VOCs含量的原辅 材料, 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推广使用低(无) VOCs含量的绿色原辅材 料和低(无)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 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 措施, 实现VOCs全过程控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物料使用PET、PE, 属于低(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涉及注 塑、吹塑工艺,但由于注塑机加热工作温度为 165195,低于塑料分解温度283450,因 此加热塑料制成型时无分解废气产生,但含
14、有的少量未聚合的物质在高温作用下挥发形 成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项目涉及VOCs的生产设备拟采取“集气罩 +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 筒”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实现了控制要求符合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本项目建成后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生产, 安装符合4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 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由专人进行,操作规范。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相关要求。(5) 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修订) 的符合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 订) 的要求。(6)与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