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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摘要2一、绪论3(-)研究的背景及意义3(二)研究的方法及思路3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理论4(-)建筑工程招投标41 .建筑工程招投标42 .建筑施工招投标4(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程序5()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规范化理论5三、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现状及问题-以温州建设工程市场为例6(-)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现状6(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1 串标围标62 .挂靠和转包93 .市场的分化104 .难以择优11()串标围标、挂靠和转包的原因12四、针对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建议14(-)改革现有建筑业准入管理制度14(二)改变利益不一致的状态15()改变现有市场信息不对
2、称16五、结束语18摘要项目隶属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企业管理现象。项目归属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法律严禁。中国的招投标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节约了大量的公共资金,保证了公共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极大地遏制了公共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也产生了新问题,挂靠、串标、非法转包的现象日益猖撅,在公共工程业主和建筑业的强烈反对下,这项计划也变得越来越难以实施。本文深入研究了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活动密切相关且相互联系紧密的政府失灵现象:挂靠、串标、非法转包等问题的深入分析,以温州市普通的公共工程项目市场施工招标
3、投标活动及其监管实践为个案,提出了完善招标市场监督机制和行业准入管理机制的方案,充分发挥招标机制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挂靠;串标一、结论(-)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实践证明,在建设项目承包和承包环节中形成市场竞争、择优选择、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是一种有效的机制。目前,中国正处于大规模建设时期,多年来政府在基建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政府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仍揩维持一个庞大的规模,和收缩,基本上这些公共工程项目的承包必须通过招标进行,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我国的建筑行业
4、。因此,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的优劣关系到数万亿公共资金的投资效率,关系到庞大的建设项目市场和社会秩序的公平正义。完善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充分发挥其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率,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建筑业的成功发展,无疑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在建筑业市场存在挂靠现在已然成为公开的秘密,挂靠经营所达到的产值占整个建筑业市场的份额也是越来越重。由于挂靠人没有相应的资质,缺乏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能力,极易导致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无论对个人还是国家都是重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挂靠的出现不仅是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关于施工资质规定的挑战,也破坏了市场的竞争秩序。长此以往势必会对建设工程行业造成更大
5、的破坏,因此我们应该对挂靠现象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中,串标围标、挂靠、转包是其中引人注目的关键问题,有很大的普遍性,危害比较严重,相互之间也有密切联系,不仅影响了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妨碍了建筑业行业发展。本文研究其深层次原因及其相互间的联系,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改进我国目前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和建筑行业准入管理体制有所裨益。(二)研究的方法及思路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查阅大量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文献,并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的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是以温州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为具体的案例。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理
6、论(-)建筑工程招投标1 .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表示使用工程原料如土,石,砖,木,混凝土,塑胶以及多种金属等创建房屋,道路,铁路,桥梁,隧洞,河,港,特定结构以及市政卫生项目等的生产项目。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表示建设机构就是项目创建的投资者以及主体,在政府管理组织的监管中,使用特定的模式,把工程项目一次或分步划分;而具备对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机构以及设施材料供应商,依照建设机构的需要,使用对照的投标报价模式,向建设机构指出承接项目的想法,让建设架机构利用对比,挑选符合需要的机构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其作用就是改善资源划分,达到节省资金以及提升投资收入的目标,减少施工
7、机构费用,强化监管,得到比较高的经济收入。2 .建筑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就是将设计图纸转变成预估建筑产品的过程。施工公司招投标主要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组织利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信,公开与之相关的具体信息和标准,在相同条件下,邀请隐藏的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组织依照要求的流程以及方式,利用对投标竞争者的价格、质量、时间以及技术实力等部分开展合理的对比以及整体探究,从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中标者,和其签署合约,来减少招标人的投资、确保质量以及正确划分资源的独特市场交易模式。(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建筑施工招投标程序,表示此类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特定时间、空间流程发展的次序、
8、步骤、模式。其最初是公开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最终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中大致流程就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众多关键时期。从招标人以及投标人两个层面分析,可明白掌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综合过程。大体分析,将招标人和其代理人当做重点开展的相关招标的活动流程,可被叫做招标流程;招投标人以及其代理人当做重点的相关投标活动流程,也叫做投标流程。()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规范化理论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展规范化监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发展。依照国内招投标市场的现实情况,根据国内真实状况,在怎样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范化监管上,需要从下面几个部分开展分析:第一,强化招投标观念。强化招标观念,严格管控资格预审和招投
9、标。“优胜劣汰”是此类活动的关键目标。现在此类活动的资格预审,只限制在投标机构法人亲自参与投标时起到限制影响,对没有法人资格的假冒投标就没有一点限制以及制约影响。第二,标底管理。在我国招标投标没有和全球惯例联系起来之前,招标工程需要编写标底,标底精准程度、标底程度,对综合招标工作的最终发展效果有显著的影响。所以,需要增加对标底的管理分析。第三,标准化管理。评标是招标投标工作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上述部分直接影响综合招投标的格局,和能否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最终中标人员有紧密的关系,和项目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有紧密的关系。选择使用“定性”和“定量”相融合的招评标方式和强制实施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的具体
10、流程。三、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现状及问题一以温州建设工程市场为例(-)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现状我国改革开放后在80年代初,引进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为了公开信息和加强监管,政府一直努力推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尽可能将所有工程项目招标纳入场内交易。90年代后期,各地陆续都建成了有形建筑市场,目前在强制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基本上都进场交易。根据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034号文)的规定,确认了国家计委指导和协调全局招标投标活动,而监督执法工作,按招标项目的产业和行业分类,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而早在此
11、前,包括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在内等各相关部门,均己纷纷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从基层到中央,形成了一只庞大的监管队伍。由此在中央形成了发改委综合指导协调,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进行监督执法的格局。建设施工企业欲在市区参与招标投标的,须在市区交易中心登记,办理交易证,目前一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办证收费为1.2万/年。目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转让均纳入了中心场内交易。发布招标信息、受理报名、组织资格预审、产生正式投标人、抽取独立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发布中标候选公示等环节都在中心场内进行。(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串标围标中华人民共和国
12、招标投标法第32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一般而言,围标指不同投标人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或者相互之间约定,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进行投标;或者投标人之间先私下进行内部竞价,内定招标人,然后参加投标,达到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标。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
13、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在现实中,围标还分“大围”和“小围乙“大围”指某个项目的绝大部分投标人间相互串通,己经控制了局面,排挤了有效竞争,即使还有其他投标人,也己经不可能中标;“小围”指少数投标人间相互串通,但并未控制局面,仍然存在有效竞争。串标指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非法获取中标的手段和行为。目前招管办对抽取的专家名单实行保密制度,在评标会议开始前才打开,招标人更难以对评委施加过大影响。评标会议在交易中心封闭的评标区内进行,受到招管办和招标投标专职监督机构双重监督。(1)串标目前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而且往往受到多
14、重监督。由于招标投标活动各环节的信息公开,使得招标人、监督机构均受到投标人和公众的监督压力,一旦出现明显不公,很容易受到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当然,招标人并非毫无影响力。在资格预审环节,招标人还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帮助潜在投标人通过。目前由于招标人一般不再对投标人中标与否和中标价格高低具有决定性影响,相反这主要取决于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博弈,故串标行为非常罕见。当然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例如在绝大多数投标人之间己经串通,控制了局面时,为哄抬标价,围标人仍然可能企图同招标人串通,提高最高限价,以谋求超额利润,因此,对招标人的行为,尤其是在最高限价的确定和资格审查环节,仍然不能放松监督。同串标相比,围标行为
15、极其常见,可称得上泛滥成灾。监督机构虽然不时发觉可疑之处,甚至在事后也通过传出的风声,侧面证实了当初怀疑,但当正式地试图立案查处时,却很难收集有力证据,查清事实。即便是当初“全国串标第一案”的查处,其导火索也是参与围标者内部出现矛盾冲突,受害者进行举报,而后司法机关使用了刑事侦查手段,经过长期调查方予以查实。而一般工程招标投标专职监督机构人手有限,也不具备刑事侦查手段,在大部分围标行为没有内部人举报提供线索的情况下,即使发觉有串标围标迹象,往往也无力查获有力的证据。(2)围标围标行为泛滥成灾,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大围”或“小围”,但却无法以准确的数字说明
16、其严重程度。虽然“大围”和“小围”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从目前情况看,两者危害有明显不同,因为后者仍然形成了有效竞争。目前己经产生了一类群体,在招标投标市场中极其活跃,专门从事投标、围标、陪标行为。这一地下群体,对他们目前尚未有人做过全面调查,但就目前了解,他们是围标串谋的主力军,市场中大多数围标是这个群体发起的,参与者也大多来自这个群体。由于在招标投标市场中长期活跃,这一群体相互之间基本上认识。在市场中,围标串谋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的论断在此得到验证。与当初打破建筑市场地区封锁的改革2了初衷相反的是,这一群体在招标投标市场中基本上以外地进温企业的面目出现,而且基本上只在公共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在推行打破建筑市场地区封锁的改革措施后,就行政管制方面而一言,目前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