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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十二五”以来,我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把节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手段,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7%,能效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经济“三期叠加”阶段性变化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时期,既面临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的重大机遇,也面临节能的边际成本和难度逐步提高、重大项目能源保障难度巨大、居民生活用能刚性增长等困难,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
2、导,以实施“3456”全民节能行动为主要内容,即围绕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三大指标,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四大主要领域,积极抓好能源消费需求侧管理、节能产品和服务市场供给、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示范、标准实施与监察执法等五项重点任务,实施六大节能工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本规划根据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现状与形势(一)工作成效“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单位GD
3、P能耗下降18%的目标要求,把节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手段,狠抓各项节能措施落实,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7%,2015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48吨标准煤(2010价),能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共实现节能量4800万吨标煤以上。2015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42.3%左右,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终端能源利用效率59.8%,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积极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我省煤
4、炭、石油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为74.8%,比源10年下降&6个百分点;其中煤炭消费占比较2010年下降8.9个百分点,达到52.4%。天然气和水、核、风电等清洁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为15.8%(不含外来水电),比2010年上升4.6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实行了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建立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能评审批权限下放,开展区域能评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实施了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实行了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红黄绿预警制度,建立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有800家左右企业能源消费实
5、现了在线监测。对各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奖励12196万元,罚缴2259万元。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迈出关键一步。全面推行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产出、单位能耗产出、单位用水产出、单位排放产出等指标为核心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出台了推进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企业初始用能权确权,在全国率先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实施用能量交易申购项目182个,有偿申购金额1493万元。全社会节能合力作用进一步凸显。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3.8%;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发电和供电、炼油、中小型合成氨单
6、位综合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下达节能专项资金累计超过7亿元,实现节能量超过1000万吨标煤;完成2492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获得国家财政补贴合计2.51亿元。建筑领域,建成节能建筑5.3亿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2.4亿平方米;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IOOO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91万平方米。交通领域,全省内河和沿海船舶平均吨位年均增速15.6%;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覆盖率达100%;公交车、出租车中节能环保型车辆占比分别为27%、46%;约4万辆老旧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公共机构领域,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家,其中国家级83家;实现了556幢大型公
7、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上传;完成了225幢建筑能源审计工作。节能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制定了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编制发布了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效指南,颁布实施了54项地方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41项,基本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化体系。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总数达到88家,累计开展了对5000多家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对40家超标用能单位执行了惩罚性电价,加价金额合计738万元。积极强化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纵观“十二五”,我省节能工作出现了四个显著变化。一是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以年均3.26%的能源消
8、费增长支撑了8.2%的国民经济增长,能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结构优化对节能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三次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工业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十二五”能源消费年均增长3.26%,比前五年下降3.7个百分点,结构优化对节能的贡献达到33%。三是市场手段在节能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等得到广泛应用。四是能源消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在省区层面率先建立了能源“双控”制度,率先开展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较早探索建立了节能审查制度和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为全国建立相关制度提供了借鉴。(二)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经济“三期叠加”阶段
9、性变化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时期,伴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我省能源需求将呈现相对平稳的增长态势,我省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全球来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以低碳、智能为标志的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在孕育之中,通过新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将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以高效化、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能源时代。世界各国纷纷调整能源发展战略,投入巨额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将有极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各缔约方正在就2023年后的强化行动加紧磋商,作为碳
10、排放总量世界第一的大国,我国承受着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巨大国际压力。从国内看: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节能工作面临有利的发展契机。但与此同时,我国承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作为东部先发地区,国家要求我省承担更大责任和义务,我省“十三五”单位GDP能耗
11、下降17%,能源消费年均增长不超过2.3%,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均为第一方阵,对我省节能工作形成了现实压力。从省内看:“十三五”是我省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高端装备、环保、信息等七大产业将加速发展,两化融合和互联网+产业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结构节能仍然是我省节能的第一动力。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将进一步推动全省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为节能工作插上新翅膀。但与此同时,我省能耗基数低,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的潜力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挖掘,国家多项节能财政奖励政策取消等,进一步节能的边际成本和难度提高;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重大项目的用能平衡问题严峻;随着城市化
12、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用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呈刚性增长趋势,且对全社会节能形成较大压力,“十三五”节能降耗任重道远。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坚持节能领跑、绿色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坚强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能源双控”与生
13、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既要坚持资源节约这一基本国策,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确保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又要把能源“双控”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快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坚持用能约束与服务发展相结合。既要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又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坚持优化存量与严控增量相结合。既要坚持存量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挖潜改造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又要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用能,将能耗增量
14、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既要深入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挥好市场在能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及实施,加快建立促进节能的长效机制。(三)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三五”期末,重点行业能效水平逐步提升,节能监督管理体系日益完善,能源“双控”目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十三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幅不高于2.3%,累计节能3200万吨标煤以上,力争到2023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亿吨标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低于20
15、12年水平。力争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以上;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9%、3.3%,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3.2%;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以上。三、节能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继续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全面推进建筑和交通节能,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作用,形成全社会节能合力,共同推动全省能源“双控”目标完成。(一)深入推进工业节能1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四换三名,工程,加快推进战
16、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万亿级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七大万亿级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能耗。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高效低耗产业。力争到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在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达到41%;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通过结构节能实现1400万吨标煤节能量。2.推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按照全省节能产品和服务市场供给总体部署,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强化行业管控,促进有序发展,有效分类化解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加速退出落后和低效产能,深入推进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调整与优化产品结构,淘汰低档产品与设备,加快推进节能技改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力争到“十三五”末,传统高耗能行业能耗总量不超过780()万吨标煤,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