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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资料管理的措施1)妥善保管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转借给第三方或任何个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存档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外,将其余图纸和技术资料退还业主。2)施工资料的管理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统一采用地方性技术资料管理标准所附表格。我公司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3)项目质检工程师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
2、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4)材料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5)项目质检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尤其是有见证取样,每个项目应抽取的比例为该项目试验总次数的30%以上,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6)各专业工程师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