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4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政府财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切实增强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所购买的,用于支持项目建设的所有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等资产,固定资产的权属归东阳市商务局。第三条固定资产应按照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东财国资(2018) 445号)文件要求配置。第二章职责及管理第四条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调配和总监
2、管。第五条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承办企业(以下简称“承办企业”)安排专人作为资产管理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监督。第六条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爱护资产,严禁自行变卖、破坏和侵占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或丢失的,由资产使用人或承办企业按购置价格赔偿。第七条 承办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在发放、配置时,清晰记录资产类别、名称、数量、入库时间、编号、存放地点、管理人和使用人等详细信息,并在相应设施设备上张贴固定资产标识卡。第三章资产使用和维护保养第八条承办企业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在使用中的不
3、当损失。第九条承办企业不得用固定资产抵押或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承办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用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用于项目以外获取利益。第十一条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第十二条 承办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防止资产因各种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遭受损耗损失。第十三条 在设施设备使用保修期内,由相应的设施设备销售方或生产方负责维修。超出使用保修期的,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负责维修。第四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第十四条承办企业对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一致。不定期盘点即根据工作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
4、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定期盘点即每季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验证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存放地点,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帐的固定资产;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应在管理人和使用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由盘点人和资产管理人共同查明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使用现状等情况,做好盘点记录,并由盘点人、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共同签字,经承办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第五章资产处置第十七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资产管理人负责清点所有设施设备等资产,清点完成后,出具固定资产明细清单,经承办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移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第十八条 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若承办企业仍需继续使用项目设施设备,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