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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崎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根据XX市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区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篷(挡雨篷)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电动车经营户、维修户严禁销售和安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篷(挡雨篷)。力争全局干部职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快递、外卖、代驾等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
2、0%。二、组织机构结合我局实际,成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局党组成员XX局机关党委委员XX任副组长;各分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局。由执法稽查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执法稽查局副局长XX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三、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12日;常态化整治时间为9月12日至12月31日。四、任务分工(一)局内部工作负责做好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门卫、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提醒工作,教育引导其驾乘悬挂号牌的摩托
3、车及电动车、模范带头执行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各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二)局外部工作1 .督促电动车经营户在销售电动车时要配齐安全头盔,标准为2个/车。(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2 .禁止销售、安装遮阳篷(挡雨篷)。(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各分局)3 .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8月29日前),督促沿街商户签订承诺书,并利用电子屏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各分局)4 .重点整治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召集企业负责人举行交通安全专题约谈会,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4、。主动与运管部门沟通协调,由运管部门牵头制定代驾行业的整治措施。(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城区分局、食品股)五、保障措施(一)认识要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并将之纳入党政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内容,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做好“佩戴安全头盔”守护行动。(二)宣传要到位。各单位要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快递、外卖、代驾等行业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助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措施要到位。要严格单位
5、的门禁管理,做到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办事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不得进入单位办公区域。单位干部职工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单位大院。(四)责任要到位。对公职人员驾乘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将予以通报、曝光,抄报单位,并将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凡因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文明行为被市文明办通报的,第一次扣罚绩效奖500元;第二次扣罚绩效奖1000元;第三次根据纪检部门处理意见另行研究处置。六、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要把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等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建设和单位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强化责任倒查。要把倒查问责作为抓工作、促落实的有力手段,在集中整治期间,对多次出现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于8月25日前交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做好信息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行动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含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活动照片等),12月3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