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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代理合同纠纷.分期付款合同2023无权代理合同纠纷一分期付款合同正文内容案例张是一家贸易公司的员工。曾长期担任某贸易公司的采购员,与B家电厂家进行家电购销。2008年3月,张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一家贸易公司解雇。然而,甲方贸易公司并未撤回介绍信,且授槿书对张仍然有效。带着这封介绍信,张以a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伙人B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采购合同,并同意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当B电厂与张签订合同时,不知道张已被解雇。B家电厂交付给张某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道自己的下落。随后,乙方家电制造商要求甲方贸易公司支付10万元。甲方的贸易公司拒付款,理由是张已被解雇,与此无关。双方有争议分析
2、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张的行为是否属于未经授槿的代理?第二,贸易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货款的责任。从表面上看,张的行为属于未经授耀的代理,张应对其行为负责。但是,如果法律做出这样的决定,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一家公司对一份已确立且有效的交易合同感到遗憾,它可以立即准备一份文件,解雇与交易对手签订合同的员工,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前签署解聘文件之日,以否定工作人员的代理权,从而否定交易合同的效力,从而推卸责任。这显然对善意交易对手不公平,也会造成市场行为的混乱因此,中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如果行为人在代理权止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以委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而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中,张的行为属于表面代理。本案中,张某被a公司解聘后,代理权实际止,但a公司在有效期内未撤回介绍函和授槿委e书,也未通知乙方电厂。B电厂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是善意无过错的,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属于表见代理。由此可见,A公司应承担货物的付款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在本人与对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受合同效力的约束。因此,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家电厂支付10万元。对于a公司造成的损失,可向恶意隐瞒代理权限并与乙方电厂签订合同的张某索赔无权代理合同纠纷一分期付款合同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