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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奖励细则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国家、省市教育教学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项目管理奖励原则1 .项目奖励和加班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的一定比例以内:20万及其以下的项目比例为20%,20万元以上的比例15%。2 .项目奖励和加班分申报加班、申报通过奖、项目建设加班、项目验收奖四部分,分别占资金的15%、15%、45%、25%;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项目办有权对分项资金进行适当调剂,比例不超过10%。3 .项目建设参与者应在保证本人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利用
2、工作之余时间进行。二、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 .成立项目申报组:项目办负责组建项目申报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申报等工作,包括负责项目申报加班记录等相关工作。2 .成立项目建设执行组和督导组:项目申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建设执行组,具体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分配及其建设费预算;项目办和督导室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协同组建项目建设督导组,并制定项目督导方案。3 .项目建设期间加班工资由项目组长核算,项目建设阶段成果奖及验收通过奖由项目督导组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督导方案执行。4 .每月末,项目督导组对项目建设资料或成果进行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加班工资全额计算,不合格的酌情计算,具体由项目办造表,督导组审核后交财务室发放。5 .每月初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工作交流会,具体由项目办组织,项目组汇报,督导组考评。三、项目建设加班及奖励发放程序1 .项目申报加班和申报通过奖在项目申报结果公示后发放;2 .项目建设期间加班工资按月发放;3 .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奖在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验收并出具公示文件后发放。四、加班工资及成果奖励标准1 .项目建设加班工资核算在学校相应加班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四舍五入到十位);2 .成果奖励标准参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