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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春节前安全工作汇报6篇春节前安全工作汇报(篇1)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
2、案的报告(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
3、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年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
4、、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四、下步工作措施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继续
5、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三)按照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春节前安全工作汇报(篇2)区20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
6、作情况总结如下:在20_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为全面做好20_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7、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
8、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今年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
9、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IOOO份,利用报、
10、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11、、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
12、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
13、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
14、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
15、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春节前安全工作汇报(篇3)20_年“春节”已经过去,北京振远护卫中心第九支队第三大队根据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关于做好春节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第三大队结合各用警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所担负的警卫任务,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完成,把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实处,不出现露,大队制定了“春节期间保证书”,在大队领导和全体护卫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召开“春节”保卫工作动员会。在节日来临之前,20_年1月19日,第三大队就制定了严密的工作计划,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思
16、想动员,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深入阐述“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防止出现不该出现的问题。并且签定了中队长、分队长,小队长20年职责状,并对每名护卫员进行思想摸底,签定了护卫员治安、防火、交通安全保证书,从思想上保证“春节”期间勤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二、严格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勤务方案。1、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为保障勤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把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实处,大队领导“春节”之前(1月28日1月3。日)对所属的各中队、分队,小队进行了仔细,全面的检查,共检查30个小队,并对护卫员逐人进行了思想摸底和教育,确保队伍的稳定,特别是对重点,险点及偏远的执勤点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勤务工作的开展。2、强化勤务管理,确保勤务安全。在管理工作中,落实责任制,层层负责,分工到人。在节日期间,第三大队严格执行